为保证工程实体质量,杜绝海砂在建设工程中使用,按照江苏省住建厅部署,扬州市对全市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预制构件企业以所有建筑工地进行用砂专项检查。
该市散装办利用三天时间(12月27日-29日)对全市所有经过备案的预拌砂浆企业进行用砂专项检查,重点检测砂的氯离子含量,砂进场台账及检测记录。对使用海砂的企业,该市散装办将予以注销备案证书的处理,并向社会公布处理结果。
省住建厅要求,所有用建设、施工及监理企业要加强对建筑用砂的管理,严格实行用前取样检验制度;凡工程结构使用海砂的混凝土,要责令立即停工,并进行返工处理 ;使用海砂的预拌混凝土、预制构件企业,吊销相应资质;对监理、见证、检测等履职不力的相关参建单位,按规定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