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1日上午,广东广州市番禺区法院牵头,区环保局会同桥南街道办事处及公安、综治、水电等相关部门,对位于沙湾水源二级保护区、拒不执行区政府行政处罚决定的广州市番禺区某混凝土公司、广州市番禺区某商品混凝土公司,依法实施关闭商品混凝土生产项目强制执行。
据悉,上述两家违法企业在沙湾水源二级保护区进行生产活动,非法排放污染物,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区政府依照法定程序,向法院申请强制关闭上述两家企业商品混凝土生产项目,执法人员现场对被执行人实施了强制措施。
近年来,区环保局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加大行政处罚的执行力度:一是加强与法院、镇街的联动,确保执行到位;二是加强案件督办,即对行政处罚案件定期督察督办,对拒不执行停产关闭处罚决定的企业发出催告书,如企业仍拒不执行停产决定,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三是追究责任,即对拒不执行处罚决定的违法企业责任人,将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从严追究责任;四是强化环保宣传,让企业经营者意识到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杜绝其侥幸心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