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因内外部环境发生变化,为尽快解决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与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隅股份")同业竞争问题,公司拟对原重大资产重组方案进行重大调整, 预计调整后的重组方案对公司仍然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经申请,公司股票自2017年11月21日开市起停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11月21日、2017年11月28日、2017年12月5日、2017年12月12日、2017年12月1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停牌公告、停牌进展公告及继续停牌公告。)
“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17年12月19日经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局核准更名为“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本公告发布日,本次重组各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进展,相关各方正在细化调整后的重组方案,调整后重组方案基本确定为:金隅股份拟以部分水泥企业股权出资,公司拟以所持有的部分水泥企业股权及资产出资,双方共同组建合资公司,合资公司注册于河北省唐山市,公司拥有合资公司控股权。
双方拟注入合资公司的水泥资产作价将以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并经北京市国资委核准的评估报告的评估值为准。截至本公告发布日,双方拟出资资产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公司股票自2017年12月26日开市起继续停牌。
冀东水泥2011年公司债券、2012年公司债券不停牌。
停牌期间,公司将密切关注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5个交易日发布一次进展公告。公司待相关事项确定后,将及时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告。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公告为准。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的调整尚存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