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作为我国第一化工大省,在安全和环保的力度上一直是排头兵!这不,山东省委省政府最近下发文件,要给全省的危化品企业进行评级,一旦差评,关停!
怎么回事呢?
山东省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仓储、经营企业评级行动计划(征求意见稿)
为加强危化品运输、仓储、经营企业管理,切实提高企业本质安全和节能环保水平,加快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和新旧动能转换,山东省制订了评级行动计划,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化工产业安全生产转型升级专项行动总体工作方案〉的通知》(鲁厅字〔2017〕43号)要求,决定开展全省危险化学品道路危化品运输、仓储、经营企业评级行动,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1、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化工产业安全生产转型升级的决策部署,按照“安全第一、重点整顿、全面提升”的思路,对全省道路危化品运输企业、港口危化品装卸仓储企业、危化品经营企业开展评级工作,科学运用评级结果分类施策,推进企业重组整合,进一步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增强企业内在发展潜力,推进产业转型升级。
2、基本原则
(一)坚持安全第一。引导企业加强安全管理,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全员生产责任制,加大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努力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二)坚持环保约束。引导企业增强环保意识,提升防污治污水平,加强治理设施配套、污染治理和风险防控,督促企业强化组织体系建设和环境信息公开,提升环境保护水平。
(三)坚持转型升级。引导企业严格执行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实施信息化、自动化改造,努力实现创新发展、转型发展、绿色发展。
(四)坚持综合提升。引导企业从资金投入、人才引进、技术研发、创新发展等方面加强企业基础建设,全面提高企业发展质量和效益。
3、参评范围及标准
(一)参评范围
1.全省所有从事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的企业。
2.全省港口危险化学品装卸仓储企业。
3.全省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活动(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并取得危化品经营许可证的企业(评级专项行动期间新建、改建、扩建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参照执行)。
4.油气长输管道、加油站、加气站、无储存场所和设施的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以及民爆经营企业不参与本次评级专项行动。
(二)评级标准
道路危化品运输企业对照《山东省道路危化品运输企业评级标准》、港口危化品装卸仓储企业对照《山东省港口危险化学品装卸仓储企业评级标准》、危化品经营企业对照《山东省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评级标准》逐项打分,参评企业存在否决项之一的,实施“一票否决”。根据总得分高低,确定优、中、差三个等次。得分90分(含)以上的,评级为“优”;得分89.5分—60分的,评级为“中”;得分60分(不含)以下的,评级为“差”。
4、工作程序
评级工作由省化工专项行动办总牵头,负责制定计划、出台标准、组织相关人员培训。道路危化品运输企业、港口危化品装卸仓储企业评级工作在各市政府统一领导下,由市化工专项行动办牵头成立评级领导小组,组织相关部门实施;危化品经营企业由各县(市、区)政府组织实施。评级结果及时报省化工专项行动办,省化工专项行动办对各市、县(市、区)评级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对各等级企业评级进行抽查、复审。
(一)前期准备阶段(2017年12月31日前完成)
省化工专项行动办发布评级标准,组织对各市、县(市、区)化工专项行动办和相关中介机构业务负责人、专家开展业务培训,对评级标准和相关政策进行解读释义,统一标准,确保评级工作的一致性、公平性和严肃性。
各市化工专项行动办、县(市、区)政府在前期调查摸底、排查整治工作的基础上,按照评级工作任务分工,彻底摸清辖区道路危化品运输、港口危化品装卸仓储、危化品经营企业底数和基本情况,细化危化品企业评级工作目标、责任、措施,动员辖区内所有应评企业进行自评。
道路危化品运输、港口危化品装卸仓储、危化品经营企业对照评级标准逐条逐项进行自评,出具评级评分表,形成自查书面报告。同时,按照顺序准备自评相关原始材料、资料,编制目录,装订成册,分类存档备查。
(二)评级开展阶段(道路危化品运输、港口危化品装卸仓储企业评级工作2018年8月31日前完成,危化品经营企业评级工作2018年10月31日前完成)
各市、县(市、区)要根据专项行动任务分工安排和评级标准制定实施评级工作方案,在组织对辖区内道路危化品运输、港口危化品装卸仓储、危化品经营企业开展自评的基础上,有序开展评级。评级要严格按照评分标准出具打分表,明确“优”“中”“差”评级等次,建立问题清单,提出初步处置意见。
各市、县(市、区)要根据评级情况和企业发展状况,相应采取关停、整改等措施,明确整改重点、整改责任和时间节点,督促企业切实做好安全转型升级。评级整体工作完成后,形成相关企业评级工作报告,依据评级等次,分类提出处理意见,下发处理意见书或整改意见,抓好整改落实。
各市评级工作报告,包括各道路危化品运输、港口危化品装卸仓储企业评级工作情况、分类处理意见和整改措施,连同各企业评级打分表,于评级工作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报省化工专项行动办。各县(市、区)工作报告于评级工作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经所属设区的市化工专项行动办审核汇总后,以市为单位形成评级工作报告,连同各企业评级打分表,由市化工专项行动办统一报省化工专项行动办。
(三)复审复评阶段(道路危化品运输、港口危化品装卸仓储企业2018年9月30日前完成,危化品经营企业2018年11月30日前完成)
省化工专项行动办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从“优”“中”“差”三个等次中分别抽取10%的企业进行复审复评。其中,所抽取抽查企业的评级结果,以复审复评确定的等次为最终等次。其他企业评级等次以各市、县(市、区)评定等次为最终等次。
复审复评期间,省化工专项行动办对各市、县(市、区)评级工作进行督查,重点对落实评级工作措施情况、分类施策情况、隐患整改情况进行督查,做到差评企业全消除、中评企业上水平、优评企业有提升。对发现弄虚作假、工作不到位走过场、评级不公平公正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四)总结整改阶段(道路危化品运输、港口危化品装卸仓储企业2018年10月31日前完成,危化品经营企业2018年12月31日前完成)
“整改关停”措施要和评级工作共同推进,坚持边评级边整改。对“差”评企业要立即停产整顿,采取有效措施,引导和推动企业横向联合,通过兼并、重组、赎买、股份改造等途径进行整合或实施产权改造,实现规模化经营、集约化管理;对评级为“中”的企业,要根据企业发展实际,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对发现的高风险类隐患点,要第一时间组织企业限期整改。鼓励推进骨干企业进一步提高装备科技化水平,提升企业经营管理规模化、规范化、现代化水平。
5、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危化品企业管理工作事关安全生产大局,各市、县(市、区)要高度重视评级工作,以此为契机,全面提升道路危化品运输、港口危化品装卸仓储、危化品经营企业安全管理水平。要严密部署,多部门配合联动,形成有目标、有任务、有考核的工作推进机制。各市化工专项行动办要做好协调督导,各监管执法部门要加强管理,严格执法,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共同推进评级评价工作顺利开展。
(二)严把评级标准。各市、县(市、区)要全面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严格执行评级标准,以发现问题、整改隐患、提升水平为原则,严格依照标准开展评级评价工作,切实做到公平公正公开,通过评级评价,推动实现问题企业消除、隐患风险整改、管理水平提升。
(三)强化工作保障。各市、县(市、区)政府及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出台相应配套措施,为评级工作提供充足的人力、财力支持。评级相关费用由市、县政府分摊,省财政给予一定补助或奖励。要充分借助各种媒体,加强危化品运输、仓储、经营等相关法律法规、行业规范的宣传,加强政策解读,使企业进一步增强对评级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自觉抓整改、上水平、促发展。
总结:严格执行等级评定标准,做好安全防范措施,保证安全事故不再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