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推进视频会议召开,通报了没有按照要求时间实施错峰生产和“封土行动”的22家工业企业和14家施工工地。
实施工业企业错峰生产和施工工地“封土行动”是国家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明确要求,直接关系河南全省能否顺利完成国家下达的空气质量改善目标。按照《河南省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强化方案》和《河南省2017-2018年秋冬季工业企业错峰生产实施方案》要求,全省15个重点行业2054家工业企业和4105个施工工地,应于11月15日0时起实施错峰生产和“封土行动”。
河南省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办根据调度在线监控和现场检查情况,大部分市县能够严格执行错峰生产和“封土行动”要求,落实停限产措施,但发现仍有部分市县企业未按时按要求落实有关要求。16日会议上公开通报了有关情况。
(一)工业企业错峰生产方面
巩义、洛阳、新乡等市部分企业未严格落实错峰生产要求,仍在违法生产,与国家和河南省委、河南省政府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的要求背道而驰,在全省造成极坏影响。
依据河南省监控中心在线监测数据显示,全省共有12家企业未按时按要求停产到位,其中,巩义市5家碳素企业,分别为:鑫达炭素制品有限公司、天羽博丰科技有限公司、慕睿实业有限公司、河南易旺总公司、华盛碳素厂;洛阳市1家水泥、2家陶瓷企业,分别为:伊川县金顺水泥有限公司、汝阳县名原陶瓷有限公司、汝阳县河南强盛陶瓷有限公司;新乡市2家水泥企业,分别为:辉县市山水水泥有限公司、卫辉市春江水泥有限公司;焦作市修武县嘉信(焦作)陶瓷有限公司1家陶瓷企业;汝州市河南华丽美陶瓷有限公司1家陶瓷企业。
11月15日,通过现场检查发现,共有10家企业未按要求落实错峰生产措施,其中,漯河市召陵区9家砖瓦窖企业,分别为:东风新型建材厂、腾耀新型墙体材料有限公司、漯河市博冠新型建材有限公司、隆鑫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永润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万安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宏达新型建材厂、益金建筑建材厂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漯河市华阳新型建材厂;永城市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永城铝厂1家电解铝企业,检查时停运125台电解槽(应停运132台电解槽)。
(二)施工工地“封土行动”方面
11月15日,通过现场检查发现,14家工地未落实停工措施或“六个百分之百”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其中,开封市6个项目,分别为:禹王台区昌升国际商贸城、龙亭区复兴大道王口舍c地块、示范区东方金典御府一期、顺河区开封汴东产业集聚区宏达大道、顺河区双龙巷周边棚户区改造、杞县开封市腾达新型材料砖厂施工项目;新乡市2个项目,分别为:豫峰朗庭、环宇桥花卉城;新蔡县2个项目,分别为:小商品城、东方双语学校;洛阳市洛新大道八里安置小区1个项目;焦作市中站区和祥安置小区一组团1个项目;长垣县西分流渠1个项目;永城市产业集聚区盛大印刷科技有限公司在建工地1个项目。
河南省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办通报要求,各地务必高度重视,站位全局,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责追责”的要求,立即采取果断措施,督促相关企业单位落实错峰和封土措施。对上述未落实错峰和封土要求的22家工业企业和14家施工工地,各相关市县政府必须督促其于11月16日下午6点前整改到位,并将有关情况报河南省环境攻坚办。同时,对以上22家企业错峰生产时间和14家工地“封土行动”时间在原有基础上顺延15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