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江西省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生产企业质量管理规程》,加强抚州市预拌混凝土行业事中事后监管,根据江西省散预办《江西省散预办关于进一步加强行业企业内部试验室能力建设的通知》(赣散预发〔2017〕27号)要求,结合8月份开展的全市预拌混凝土企业质量监督抽检结果,为推动抚州市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内部试验室能力建设的全面开展,10月27日下午,抚州市散办在抚州市中小企事业服务中心召开了“全市预拌混凝土质量管理和企业内部试验室能力建设宣贯会”,全市各预拌混凝土企业内部试验室主任32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抚州市散办主任张志勇主持,江西省建筑材料工业科学研究设计院预拌混凝土研究所所长、江西省散预协会秘书长张建强,常务副秘书长熊珂应邀参加了会议。
会上认真学习并解读了《江西省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生产企业质量管理规程》和《江西省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生产企业内部试验室管理办法》;通报了2017年全市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质量监督抽检情况,针对监督抽检检测结果和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对每一家生产企业提出了具体的整改要求。
会上江西省建筑材料工业科学研究设计院预拌混凝土研究所所长、江西省散预协会秘书长张建强就企业内部试验室能力建设评审验收内容、标准和要求,进行了培训讲课,指导企业开展内部试验室能力建设工作。
最后,抚州市散办主任张志勇对预拌混凝土质量管理和企业内部试验室能力提出如下要求:
一是强化质量意识,树立质量是企业生命和生存发展的理念。预拌混凝土作为当今世界上用量最大,用途最为广泛的建筑材料之一,其产品质量的优劣直接影响到工程建设项目的质量和安全,要牢固树立“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理念,对预拌混凝土产品不合格持“零标准”和“零容忍”态度,要求生产企业切实强化质量意识,树立质量是企业的生命和生存发展的理念;二是切实加强企业内部实验室能力建设。企业内部试验室能力建设是一项全覆盖和长效化的工作,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需要,各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要高度重视,积极参与内部实验室能力建设工作,通过完善内部管理机制,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加强人员培训等,切实提高检(试)验能力和产品质量控制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