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内蒙古自治区经信委联合内蒙古环保厅发布《关于2017-2018年度采暖季水泥企业错峰生产的通知》。通知称:为认真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 环境保护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水泥错峰生产的通知》精神,促进水泥企业节能减排,合理缩短水泥熟料装置运转时间,有效压减过剩产能,避免水泥熟料生产排放与取暖锅炉排放叠加,减轻采暖期大气污染,经研究决定,对2017-2018年度采暖季水泥企业(含利用电石渣)做如下安排,认真贯彻执行。
执行错峰生产的范围包括自治区境内所有水泥熟料生产线,包括利用电石渣生产水泥的熟料线,在采暖季确保停窑四个月。时间安排为2017年11月15日至2018年3月15日全部水泥熟料生产线停产。有特殊情况的企业可延迟或提前停产,但必须确保停够四个月。原文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