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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10月底前预拌混凝土企业必须使用清洁能源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0-23  来源:中国混凝土网  作者:西安晚报
核心提示:19日上午,陕西省西安市“两类企业”铁腕治霾暨全面禁煤现场会举行,全市现有的159家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企业燃煤设施将全面拆除,10月底前必须使用清洁能源。


19日上午,陕西省西安市“两类企业”铁腕治霾暨全面禁煤现场会举行,全市现有的159家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企业燃煤设施将全面拆除,10月底前必须使用清洁能源。


“使用天然气后,产生煤尘的污染源消失了,车间变得更干净了。”一边是大型的天然气罐车,一边是改造完成的天然气管道与控制设施。走进首批改造完成的陕西长城建筑制品有限公司的生产区,地面湿润洁净,货车排列整齐,丝毫没有印象中水泥生产的尘土飞扬景象。该公司负责人李刚说:“与燃煤相比,虽然成本加大了,但整体环境变好了,觉得很值。”


据西安市建委有关负责人介绍,按照西安市“两类企业”燃煤设施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10月底前,各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企业要按照环保部门统一要求,对生产生活用燃煤设施自行进行整治并改用清洁能源,确保达标排放。10月中旬起,企业均不得再使用燃煤设施,尤其是预拌砂浆企业,不得再使用燃煤设施用于烘干工艺。各区县、开发区要对整改过程全程监督,督促各企业按照环保要求进行整改,对于未按要求整改的企业要采取措施进行处罚并强制拆除,确保杜绝此类大气污染问题。



11月起进入检查验收阶段。对逾期整治不到位的,依法给予经济处罚,责令实施停产停业整治。同时,西安市建委把该项专项整治纳入对区县、开发区铁腕治霾月度考核,并按西安市铁腕治霾方案统一要求,提前完成任务的予以奖励,未能按期完成任务的将在月度考核时予以扣分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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