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执行《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以及省、市有关混凝土搅拌站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要求,切实推进芜湖市混凝土搅拌站环境综合整治工作,2017年6月,芜湖质监站对市区22家混凝土搅拌站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依据
1.《安徽省混凝土搅拌站环境综合整治方案》(皖大气办〔2014〕10号)。
2.《关于提升混凝土搅拌站环境综合治理质量有关工作的通知》(建质函〔2016〕44号)。
3、《2016年度芜湖市混凝土搅拌站环境综合整治检查考核评分细则和考核评分标准》。
二、检查范围
市区所有混凝土搅拌站,共22家。
三、检查内容
1.企业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制度建立与落实。
2.厂区规划是否合理。
3.污水处理与排放是否有效控制。
4.废弃物处置是否按规范执行。
5.扬尘治理与噪声控制措施是否落实。
6.运输车辆管理是否符合要求。
四、检查方式
采用查阅资料、生产作业区域现场检查、问询谈话和问题现场反馈的方式进行。
五、检查基本情况
从检查总体情况看,市区各混凝土搅拌站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有着高度的认识,在芜湖质监站多轮检查和督促下,各搅拌站均能采取有力措施,积极开展整治工作, 成效明显,主要表现为:
1.成立了综合整治机构,配备了专职人员。
2.建立了绿色生产管理制度。
3.厂区道路、生产作业区均作了硬化,有防尘降尘措施,部分企业制作了简易洒水车。
4.厂区内办公、生活、生产区基本分隔。
5.厂区内排水沟槽连续贯通,设置了污水沉淀池。
6.骨料运输带全封闭。
7.搅拌楼及二层以上进行了密闭。
8.搅拌主机、粉料筒仓使用集尘设施除尘。
9.骨料堆场有喷淋装置及覆盖措施。
10.厂区内建设了车辆冲洗设施。
六、存在问题
1.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深度不一,主要表现为
(1)只有部分企业骨料堆场严格进行库房式封闭。
(2)少数企业原材料露天堆放,未进行有效覆盖。
(3)个别企业生产作业区场地积水,排水沟槽未清理贯通。
(4)少数企业搅拌楼主机降尘装置维养不到位,有积尘现场。
2.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质量还须进一步提高,主要表现为
(1)个别企业出料间地面残留物和挡墙喷溅物未及时清理。
(2)少数企业固体废弃物未及时清运,亦未覆盖。
(3)少数企业沉淀池清运不及时。
(4)部分企业运输车辆锈蚀,尾部车牌不清晰。
(5)部分企业厂区内洒扫、除尘、车辆冲洗记录不全。
3.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机制还须进一步健全,主要表现为
(1)一些搅拌站的环境综合整治的管理制度不够健全。
(2)部分搅拌站的防尘抑尘设备的正常运行不能保证。
(3)部分搅拌站针对突出问题还缺乏有效措施,本次检查针对问题突出的5家搅拌站下发了限期整改通知单5份。
七、表扬与批评
为鼓励先进,鞭策落后,根据本次专项检查情况,经研究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开展得好的5家搅拌站予以通报表扬,对在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中仍存在突出问题的4家搅拌站予以通报批评。
1.予以通报表扬的搅拌站
以下5家搅拌站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高度重视,骨料堆场均进行了库房式封闭,生产作业区扬尘控制有效,环境整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能够扎实深入开展,现予以通报表扬,具体名单如下:
(1)芜湖市恒力混凝土有限公司。
(2)芜湖江宁混凝土有限公司。
(3)芜湖柏杨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4)安徽新联混凝土有限效公司。
(5)芜湖科瑞水泥搅拌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2.予以通报批评的搅拌站
以下4家搅拌站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认识不足,措施不力;存在骨料堆场砂石裸露、扬尘、沉淀池清理不及时、固体废弃物清运不及时等问题,现予以通报批评,具体名单如下:
(1)安徽九鼎建材有限公司。
(2)芜湖市明涛混凝土有限公司。
(3)芜湖市兴发混凝土搅拌有限公司。
(4)三岩建材实业有限公司。
八、下步工作要求
根据省、市有关混凝土搅拌站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要求,芜湖质监站将进一步加大检查力度,不断提升芜湖市混凝土搅拌站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水平,具体要求如下:
1.各搅拌站对检查组反馈的问题要认真落实整改。
2.各搅拌站要严格按照《2016年度芜湖市混凝土搅拌站环境综合整治检查考核评分细则和考核评分标准》的要求进行自查自纠,不断解决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存在的问题,不断提高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水平。
3.各搅拌站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机制,使防尘抑尘设备正常运转,巩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成果,提高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质量。
4.芜湖质监站将采用“双随机”工作方式开展突击检查,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开展不力的搅拌站依法予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