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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装配式建筑每年力争提高3%以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9-12  来源:中国混凝土网  作者:辽宁日报
核心提示:9月4日,省政府出台《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了辽宁省发展装配式建筑的目标:大力推广适合工业化生产的装配式混凝土建筑、钢结构建筑和现代木结构建筑,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逐年提高,每年力争提高3%以上。到2025年年底,全省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力争达到35%以上,其中沈阳市力争达到50%以上,大连市力争达到40%以上,其他城市力争达到30%以上。

9月4日,辽宁省政府出台《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了辽宁省发展装配式建筑的目标:大力推广适合工业化生产的装配式混凝土建筑、钢结构建筑和现代木结构建筑,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逐年提高,每年力争提高3%以上。到2025年年底,全省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力争达到35%以上,其中沈阳市力争达到50%以上,大连市力争达到40%以上,其他城市力争达到30%以上。


《意见》明确了辽宁省发展装配式建筑的总体要求,即按照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发展要求,以推进建筑业结构调整、生产方式转变和产业转型升级为契机,培育建筑产业集群,使装配式建筑发展成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的重要途径,促进全省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同时,遵循市场主导、政府推动,因地制宜、分类实施,试点示范、逐步推广的原则,推动全省装配式建筑稳步有序发展。


为此,《意见》提出了发展装配式建筑的9项重要工作:科学制定装配式建筑发展规划;建立健全经济、技术标准体系;大力完善市场机制,支持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和园区建设;各地区都要确定一定数量的试点示范项目,充分发挥试点示范引领作用;全面应用BIM技术,推动装配式建筑产业向信息化、智能化发展;积极推行工程总承包;规范招投标活动;推进建筑全装修,实行装配式建筑装饰装修与主体结构、机电设备协同施工;提高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水平,创新并不断完善与装配式建筑相适应的工程建设全过程监管机制。


为确保装配式建筑顺利推进,《意见》要求各地区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建立完善工作措施,并加大政策支持,各地区可根据自身财力状况,给予装配式建筑基地或项目一定的财政补贴政策;要创新服务举措,加强人才培养,并鼓励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开展装配式建筑标准化设计研究,为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提供技术和标准支持;要加大宣传引导,提高社会和公众的认知度和认同度,引导消费者购买装配式建筑住宅,培育装配式建筑有效市场,促进装配式建筑相关产业和市场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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