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贵州省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三年行动计划(2017年—2019年)》印发实施,标志着贵州省PPP项目实行目标化管理的行动正式启动,该行动计划是全国首个PPP三年行动计划。
此次发布的贵州省PPP三年行动计划以项目为基础,按照“一次规划、分年实施、整体推进”的工作要求,在“6+1”传统基础设施和社会公共服务领域,筛选出1000个前期工作充分,具有示范性、引领性的PPP项目进行重点推进。
工作目标
项目推进目标细分为“完成项目前期工作”“完成PPP前期工作”“签订规范PPP合同”“落地规范建设”“正式建成运营”五个阶段。对PPP项目全生命周期进行跟踪、督促和调度,并通过深化“放管服”改革、畅通政社沟通渠道、强化要素支持、优化投资环境、发挥PPP项目示范带动作用等方式,推动全省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规范、有序、健康发展。PPP项目涉及环境治理、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环保项目1000个。
到2017年底,全省确保50个PPP项目正式落地开工建设,10个PPP项目建成运营;到2018年底,全省累计确保100个PPP项目正式落地开工建设,50个PPP项目建成运营;到2019年底,全省累计确保200个PPP项目正式落地开工建设,100个PPP项目建成运营,成功打造30个传统基础设施领域PPP“样板工程”和50个省级PPP示范项目。
重点任务
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PPP项目前期工作。
以“放管服”改革作为推动PPP前期工作的有力抓手,着力简化和缩短PPP项目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
1.开通PPP项目审批“绿色通道”。依法依规履行投资管理程序,凡是进入国家或省级PPP项目库的项目,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开通PPP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实行“专人受理、专道通行、优先办理、全程跟踪”,切实加快审批前置要件办理进度,提高项目审批效率。
2.强化PPP项目前期论证。加强PPP项目可行性研究,项目实施机构要充分考虑项目的战略价值、经济价值、商务模式、可融资性以及管理能力,科学分析项目采用PPP模式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在开展PPP模式可行性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并确定PPP项目实施方案,并开展物有所值评价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
3.实行PPP项目联评联审。由各级发展改革部门牵头,会同财政部门、政府金融办、行业主管部门,以及项目涉及到的规划、国土、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审计、法制等政府相关部门,对PPP项目实施方案、物有所值、财政承受能力按相关规定进行统一评审,各有关部门依据联评联审结果,依法办理项目相关手续,不再单独进行评审。
4.规范PPP项目管理。按照“政府分级负责,发改财政统筹,行业部门实施”的原则进行管理,PPP项目的批准权限在各级人民政府,各级发展改革和财政部门按照政府批准要求,做好统筹协调和服务,有关行业管理部门或项目实施机构负责PPP项目具体实施。
建立健全合作联动机制,加大PPP项目推介力度。
构建政府和社会资本方合作机制、政府部门联动机制,搭建信息交流平台,及时公布PPP有关政策和信息,加大PPP项目推介,着力解决信息不畅通问题。
1.建立健全信息交流平台。进一步完善贵州省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PPP专栏功能,用好财政部PPP综合信息平台和贵州省政府招商引资信息网等网络平台,及时公布有关PPP项目信息。运用大数据技术加快贵州融资综合服务平台(GFSP)、贵州银行业服务实体经济信息平台(B2E)等平台建设,实时发布金融机构融资类产品与项目和企业融资供求信息。
2.加大PPP项目推介力度。每年由省级层面组织至少两次及以上的PPP项目推介活动,促进政金企“面对面”洽谈推介,各地各有关部门也要开展相应推介活动,着力扩大推介范围,加强推介宣传。充分发挥贵州PPP产业联盟作用,定期开展联盟活动,形成推进PPP项目建设的合力。
强化要素支持,推进PPP项目加快建设。
通过整合国家和省PPP项目有关资金渠道,鼓励金融机构加大融资支持,充分利用价格调节机制,提供用地保障等,加大对PPP项目建设支持力度。
1.强化财政性资金支持。积极争取国家和加大省级PPP有关专项资金支持我省PPP项目建设和运营力度。省财政厅在安排省级PPP以奖代补资金,省发展改革委在安排PPP前期工作中央预算内投资和PPP“样板工程”省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时,重点向三年行动计划项目予以倾斜支持,省有关部门和单位在安排专项补助资金时也要加大对三年行动计划项目支持力度。贵民集团(金控公司)要充分发挥投资引导作用,督促PPP基金主动对接三年行动计划项目,充分发挥PPP基金的增信作用。
2.强化价格引导作用。积极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领域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商品或服务价格改革,按照“补偿成本、合理收益、节约资源、优质优价、公平负担”的原则,强化运营成本监测,在广泛听取社会资本、公众等有关方面意见基础上,加快理顺价格水平,有效稳定社会资本投资预期。
3.强化金融支持。积极引导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专项债券、PPP项目资产证券化等融资工具,提高项目直接融资比重,拓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融资渠道。积极引导银行业等金融机构加大对PPP项目信贷支持力度,推进债贷和投贷联动。
4.强化用地支持。采用多种方式保障PPP项目建设用地,实行多样化土地供应,保障项目建设用地。对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项目,可按划拨方式供地,划拨土地不得改变土地用途。建成的项目经依法批准可以抵押,土地使用权性质不变,待合同经营期满后,连同公共设施一并移交政府;实现抵押权后改变项目性质应该以有偿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应依法办理土地有偿使用手续。不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项目,以租赁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租金收入参照土地出让收入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以作价出资或者入股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应当以市、县人民政府作为出资人,制定作价出资或者入股方案,经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优化投资环境,推动PPP项目顺利实施。
1.打造公平开放的市场环境。进一步扩大市场准入范围,降低市场准入门槛,大力推行“多证合一、一照一码”,放宽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注册管理登记,继续加大力度清理不利于公平竞争的中介服务事项。
2.打造诚信和谐的社会环境。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投融资领域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强化并提升政府和投资者的契约意识和诚信意识,规范履约行为。
政府要加强政务诚信建设,提高政府履约能力,科学决策,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依法行政,防止不当干预和地方保护。
社会资本方要将自身经济利益诉求与政府政策目标、社会目标相结合,不断加强管理和创新,提升运营效率,提高诚信经营意识,严格按照约定保质保量提供服务,增强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
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促进PPP项目提速发展。
紧密结合我省脱贫攻坚和全省经济工作重点,着力打造传统基础设施领域PPP“样板工程”和省级PPP示范项目,发挥引领、示范、带动作用,推进PPP项目加快建设。
1.做好PPP示范项目。每年在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筛选一批PPP示范项目进行重点推进,规范项目实施程序,形成典型案例。我省向国家申报或打造本级PPP示范项目,可优先考虑从PPP三年行动计划PPP备选项目中筛选。
2.做好PPP“样板工程”。在传统基础设施领域打造一批PPP“样板工程”,为传统基础设施领域推进PPP模式建设做示范。PPP“样板工程”原则上从三年行动计划中产生,并同步录入省级PPP项目库和财政部综合信息平台。
积极推进存量债务项目转化为PPP模式
对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有一定收益、能产生现金流、可转化为PPP模式实施的存量项目,优先纳入PPP项目三年行动计划,通过项目实施,积极化解地方债务风险,将置换资金用于重点项目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