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对禹城市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的监督与管理,确保在建工程质量,防治大气污染,禹城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于8月23日至29日对禹城市9家预拌混凝土企业的近期生产质量及扬尘治理情况开展了检查,包括惠达建材科技有限公司、奥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智程混凝土有限公司、舜禹建材有限公司、外资机械施工有限公司、浩阳建材有限公司、宝鼎圣基新型材料有限公司7家,及2家处于停产状态的万顺混凝土有限公司、盛达建材有限公司。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总体情况
此次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的质量行为、标养室环境、原材料质量控制、预拌混凝土质量保证资料、生产设备检测、试验室人员配备情况,扬尘治理的“十项标准”达标情况等。本次检查共出具6份检查记录、下发2份整改通知。
从检查的情况来看,大部分企业标养室环境控制较好,质量保证资料较齐全,生产所用原材料观感质量较稳定,预拌混凝土生产质量可控;扬尘治理“十项标准”措施落实比较到位。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此次检查也发现了一些问题,部分企业原材和试件送检不及时,扬尘治理工作不能保持常态化。主要表现在:
1、宝鼎圣基新型材料有限公司:
场区内环境较乱,清理不干净;场区内地面未全部硬化、物料未全部进仓且未及时覆盖;出入车辆不经过洗车台。
2、外资机械施工有限公司:
(1)原材料、各标号砼配合比及标养试块未及时送检。
(2)北侧生产线料仓内传送带未封闭。
3、奥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各标号混凝土标养试块送检不及时。
4、舜禹建材有限公司:
原材料及各标号砼配合比送检不及时。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针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要求各企业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及商混企业扬尘治理的相关规定,认真整改,并将整改落实情况及时报送质监站。具体要求如下:
1、各企业特别是停产重新复产的企业要严格执行送检制度,对所用原材和砼配合比及标养试块要及时委托有资质的检测部门进行检测。
2、各企业要严格落实好“十项标准”,确保扬尘治理持续化、常态化。
质监站将对各企业的整改情况及时进行跟踪复查,对于违背规定不严格落实整改的单位,将给予停产整顿、停止备案等相应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