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赣州文明城市建设,切实提高赣州市空气质量,改善人民群众生活环境,日前,市中心城区建设指挥部印发通知,要求各项目业主单位加强对项目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推进文明施工。对扬尘污染严重的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并在全市范围内予以通报。
建设工程现场扬尘污染防治方面,通知要求采用符合标准的全封闭围挡墙,实行封闭式管理。施工现场出入口要设置车辆冲洗设施,指派专人及时对出入车辆进行清扫、冲洗,加强对施工场地范围道路清洁。对施工作业中产生的渣土、泥浆等废弃物应日产日清,确需暂存的渣土,应集中堆放并以密目网覆盖。施工现场、办公区、生活区、加工区和工地出入口地面要科学合理硬化,每天对施工道路及场区进行洒水降尘,保持路面湿润、清洁。风速四级以上天气时,建设工程现场应停止土石方开挖、锚杆打孔、拆除作业、建筑垃圾清理和倒运等易产生扬尘的作业,禁止从高处向下倾倒或者抛洒各类散装物料和建筑垃圾。土石方运输作业时,施工、监理等单位必须安排专人在现场盯守检查,记录运输车辆出入情况。凡是车厢密闭不严、土石方高度超过车厢挡板的运输车辆,一律不得驶离施工现场。
裸露土地绿化方面,要根据文明城市创建要求,结合海绵城市建设,加大裸土绿化力度。将城市规划区内的渣土堆、需在建筑工地内存放3个月以上的土堆列为重点,通过整理、覆盖,栽植树木、花草等,实现裸土变绿地。对城区破损山体,采取绿化等措施进行生态修复,保持裸露土地绿化成果。同时,根据季节变化,及时组织对裸露土地绿化养护管理进行检查,确保苗木成活率和园艺景观效果。
房屋拆除工地扬尘治理方面,房屋拆除前、拆除中应采取洒水等有效措施抑制扬尘飞散,对拆除现场的建筑垃圾应及时清运。不能及时清运的建筑材料和垃圾要集中堆放,使用防尘布、防尘网覆盖。
通知要求,要加大处罚力度,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进一步加大对建设工程现场扬尘防治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加大执法频次和力度,保持扬尘污染防治的高压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