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省黄山市大气办出台《黄山市工业堆场及矿山扬尘污染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下称《方案》),初步列出黄山市54家非煤矿山和20家混凝土搅拌站名单,要求各相关部门开展全面排查、建立工作台账、梳理问题清单、督促限期整改。
《方案》首先要求各地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完成对辖区内贮存煤炭、煤矸石、煤渣、煤灰、水泥、石灰、石膏、砂土等易产生扬尘的工业堆场及各类非煤矿山、采石场的摸底调查,建立工作台账,8月底前对排查发现的问题建立清单,制定整治方案,逐一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9月底前全面完成整改,及时开展污染整治“回头看”。
《方案》提出,各地要将工业堆场及矿山扬尘污染专项整治作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内容,对排查发现的环境问题依法予以处理,督促按要求整改到位;对拒不整改或逾期仍达不到要求的按《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依法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要及时采取按日计罚、停产整治等措施。此外,市大气办将组织市住建委、市经信委、市国土局、市环保局结合蓝天行动对各地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对存在违法行为或排查整治不到位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