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吉安市国土资源系统于2017年6月至9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煤矸石、采石场、砖瓦窑矿山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规范全市煤矸石、采石场、砖瓦窑矿山采矿行为。
根据《吉安市开展煤矸石、采石场、砖瓦窑矿山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对全市现有持证的采石场、煤矸石、砖瓦窑矿山进行清理处置。
对处于主要交通干道沿线可视范围、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水源地保护区、生态红线保护区等禁采区范围内且资源储量接近枯竭的矿山,以及在市中心城区、各县域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取粘土制砖的砖瓦窑,到期后不予办理延续登记手续,报经当地政府批准关闭后注销采矿许可证;
对处于主要交通干道沿线可视范围、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水源地保护区、生态红线保护区等禁采区范围内尚有可供开采资源的矿山,不再办理转让或扩界扩深手续,并采取行政、法律、市场等综合手段逐步清理退出;
对不符合环保、安全、水保、林业等规定的矿山企业,在一定期限内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由相关部门报经当地政府批准关闭后,注销采矿许可证。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分排查摸底、集中整治、清理规范三个阶段,严厉打击无证开采、超深越界开采等非法采矿行为,坚决关闭、清理、规范一批滥挖乱采矿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