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行业不景气,西安某混凝土公司不仅未按调解协议支付设备尾款,甚至从法定代表人到员工都玩起消失,户县法院将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当该公司负责人准备“东山再起”时,申请贷款遭到银行拒绝。
2013年,西安某机电设备公司同某混凝土公司签订买卖合同,由机电公司向混凝土公司提供混凝土加工设备,混凝土公司按期支付设备款。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因设备质量问题发生纠纷,混凝土公司拒绝支付尾款。2016年,机电公司起诉至户县法院,要求该混凝土公司按合同约定支付款项。该案审理中,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约定由混凝土公司限期向机电公司支付设备款8万元。
然而,2016年的房地产行业低迷,混凝土公司业务遭受重创,约定的给付期届满,混凝土公司也没有履行支付设备款的义务,公司相关人员也像人间蒸发一样无影无踪。机电公司只得向户县法院申请执行。法院受理后,立即着手查控混凝土公司负责人及财产状况,发现该公司银行账户余额为零,也没有其它可供执行财产,法定代表人不知去向。多方查控无果之后,户县法院将该混凝土公司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该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王某进行信用惩戒,对公司贷款、招投标及法定代表人高消费、乘坐飞机等行为予以限制。
2017年,房地产市场回暖,混凝土行业复苏。混凝土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某瞅准商机,准备将之前的公司重新投入生产。为将公司投入运营,王某拟向银行贷款,结果被银行拒绝。仔细打听后,他才得知是因未执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进入了银行放贷黑名单,其失信行为也会影响到今后出行、子女上学。
近日,迫于法院信用惩戒的威力,王某主动联系执行法官,称愿意履行案件款,请求法院将他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删除。执行法官收到案款后,第一时间向申请执行人进行了发放,并对王某进行了批评教育。同时,户县法院根据相关规定将该混凝土公司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予以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