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绍兴市质安监总站副站长董明荣与稽查科约谈绍兴茂盛混凝土有限公司、绍兴市滨海混凝土有限公司的负责人,指出这两家企业存在的严重问题,对下一步如何处理进行了说明并听取他们的意见与态度。
董明荣副站长指出,在新一轮混凝土企业检查中发现,这两家企业无视绍兴市质安监总站的三令五申,我行我素,在厂区为施工企业代做试块且数量较多,其中一家企业还在代做芯样试件,严重违反了国家的相关规定,情节比较恶劣,站领导已召开会议专门研究,将依规对这两家企业进行不良行为通报批评、取芯跟踪检测、取消参与市区轨道交通工程混凝土的投标资格等处理。董站长还要求这两家企业下阶段加强内部管理,提升混凝土质量;坚决拒绝项目经理要混凝土企业代做试块的要求,到施工现场去规范指导施工企业项目部做标准试块;及时写出情况说明书面材料,深刻反省代做试块等错误行为,落实整改措施并将书面材料报站里。
稽查科袁国春科长提出,今年要坚决杜绝绍兴市混凝土企业在厂区为施工企业代做试块的违规行为,稽查科将开展不定期突击检查,一旦查实将提请质安监总站予以严肃处理。同时,绍兴市质安监总站将会同市质监局的稽查队伍以及各区、县(市)的质安监站开展联合检查,进一步加大监督执法力度,使混凝土质量有较大提高,代做试块的行为得到有效杜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