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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撤回81家不达标建筑业企业资质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5-11  来源:中国混凝土网  作者:中国建设报
核心提示:近日,广西住房城乡建设厅下发《关于2016年全区建筑业企业资质核查第二次整改情况的通报》,决定严惩81家达不到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的企业,撤回其总承包三级和专业承包二级、三级资质,资质证书将在月内由原发证建设主管部门收回。

近日,广西住房城乡建设厅下发《关于2016年全区建筑业企业资质核查第二次整改情况的通报》,决定严惩81家达不到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的企业,撤回其总承包三级和专业承包二级、三级资质,资质证书将在月内由原发证建设主管部门收回。


据了解,2016年11月,广西住房城乡建设厅对全区依法取得三级资质的施工总承包和专业承包企业开展资质核查,对企业在各类注册人员、中级以上职称人员、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和技术工人、设备等方面是否符合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进行了全面核查。对178家达不到资质标准要求的企业和67家未参加资质核查的企业进行了全区点名通报批评,并暂停申请资质升级和增项的资格。在经过先后两次责令整改后,共有164家企业完成了整改并恢复申请资质升级、增项资格,但仍有81家企业仍未按时完成整改。


按照规定,我国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等活动的建筑业企业都应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建筑业企业资质是企业能力最直观的体现,资质越高的企业,越能保证施工的质量和安全。撤回企业资质是对建筑业企业最严厉的行政处罚,意味着企业将无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如要重新开展生产活动,需从最低等级资质重新申请。


广西住房城乡建设厅相关负责人表示,核查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可以加强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有效规范广西建筑业企业行为,维护公共利益和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建设工程质量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安全。


附:整改合格企业、撤回资质企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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