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黔江新、老城工地的增多,扬尘污染成为无法回避的问题。近日,记者从重庆市黔江区城建部门获悉,为了控制工地扬尘污染,区城建部门出台了十二条防治措施,从本月开始一直到年底,斗硬治理工地扬尘。
全封闭施工。项目开工前,施工现场应按主干道不低于2.5米、次干道不低于1.8米的围墙或硬质密闭围挡。结构主体二层(含二层)以上,作业层必须采用符合安全要求的密目式安全网进行全封闭,封闭必须高于作业面且同步进行。
场地坪硬化。工地进出口通道、场内道路以及材料存放区、加工区等场所应采用混凝土硬化覆盖,路面平整、坚实,能满足载重车辆通行要求。
车辆冲洗。工地进出口必须设置洗车池、冲洗槽、沉砂井、排水沟等车辆冲洗设施,配置高压水枪或工具式冲洗设施,建筑工地的建筑垃圾运输车辆不得带泥驶离工地。
预拌混凝土使用。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或混凝土使用量500立方米以上的建筑工地,必须使用预拌混凝土。
烟尘排放控制。严禁在施工现场排放有毒烟尘和气体,不得在施工现场洗石灰、熬煎沥青、焚烧各类废弃物,工地生活燃料应符合有关要求。
易扬尘物质处置。施工现场的土方应集中堆放,裸露的场地和集中堆放的土方应采取覆盖、固化或绿化等措施。露天堆放的易扬尘物料必须使用绿色防尘网进行不留死角地全覆盖。产生大量泥浆的施工,应当配备相应的泥浆池、泥浆沟,防止泥浆外流,废浆应当用密闭罐车外运。
高空垃圾与废弃物处理。高层建筑施工过程中室内垃圾的清运必须采用塔吊、施工升降机等设备运输或设置专用的垃圾处理系统密闭运输,严禁凌空抛掷。施工现场禁止焚烧各类废弃物,有效控制施工污水排放。
渣土密闭运输。施工现场渣土运输车辆应采用密闭运输车辆,防止运输中“抛、洒、滴、漏”影响市容环境。
施工湿法与降尘作业。施工场内道路、砂浆搅拌场所,以及进行土方开挖、爆破、拆除、切割等易产生扬尘的作业或工序,必须采取洒水降尘措施或设置喷淋设施。新开工项目场内车行道路、高层建筑水平防护棚设置喷淋装置;砂浆搅拌场等固定作业场所设置安全美观的隔尘房;土方开挖和基坑工程必须配备雾炮降尘设备。
视频监控。工地的进出口等必须安装电子监控设施,监控进出车辆是否冲洗和带泥上路。鼓励在电子监控设施中,推广应用具有图像识别功能的智能监控系统。
宣传环保气氛、规范环保行为,持续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不断完善施工人员环保意识和环保规范行为培训。
预警应对措施。区政府发布空气污染预警信息后,各有关单位、在建工程项目要迅速反应,立即采取应对措施,加强控尘降尘工作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