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6年8月18日通过并予公布《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2016年9月21日起正式施行后,全国范围内建材运输价格多多少少都受其影响,运输价格成本曾一度上涨15%-35%不等。
2017年4月20日起,广州、珠海、佛山、惠州、江门、茂名、肇庆等七个地市首批启动高速公路收费站非现场执法工作进行治超,年内将在全省铺开。
《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所称的超限运输车辆,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运输车辆:
(一)车货总高度从地面算起超过4米;
(二)车货总宽度超过2.55米;
(三)车货总长度超过18.1米;
(四)二轴货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18000千克;
(五)三轴货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25000千克;三轴汽车列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27000千克;
(六)四轴货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31000千克;四轴汽车列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36000千克;
(七)五轴汽车列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43000千克;
(八)六轴及六轴以上汽车列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49000千克,其中牵引车驱动轴为单轴的,其车货总质量超过46000千克。
前款规定的限定标准的认定,还应当遵守下列要求:
(一)二轴组按照二个轴计算,三轴组按照三个轴计算;
(二)除驱动轴外,二轴组、三轴组以及半挂车和全挂车的车轴每侧轮胎按照双轮胎计算,若每轴每侧轮胎为单轮胎,限定标准减少3000千克,但安装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加宽轮胎的除外;
(三)车辆最大允许总质量不应超过各车轴最大允许轴荷之和;
(四)拖拉机、农用车、低速货车,以行驶证核定的总质量为限定标准;
(五)符合《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1589)规定的冷藏车、汽车列车、安装空气悬架的车辆,以及专用作业车,不认定为超限运输车辆。
而4月20日广东地区实施的高速公路收费站非现场执法工作进行治超的新规,这意味着,车辆一旦被确认为超载超限后,不再是“一超四罚”这么简单了,还有可能被列入“黑名单”,再也上不了高速了!
今后“治超”将统一执行强制性国家标准,对于非法超限运输的司机,未超过1吨的,予以警告;超过1吨的,每超1吨罚款500元,最高3万元。
什么是非现场执法?
就是高速公路管理部门利用高速公路出口称重、监控系统、高清车牌识别系统等设施设备,收集涉嫌超限超载车辆的原始数据及信息(包括车型、车牌、称重信息、车辆照片、视频资料等),定期向属地交通执法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抄告,然后交通执法 部门根据违法超限证据,对违法当事人进行处罚。
如若没有及时办理违章处罚的,将有以下惩罚等着您:
1.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将暂停办理所涉车辆道路运输业务,情节严重的,吊销车辆营运证,驾驶人从业资格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将纳入道路运输行业诚信考核体系进行考核。
2.将案件通报并移交公安交警部门,纳入公安超载违章车辆监控信息系统,依法对涉案当事人进行罚款、记分。
3.各高速公路公司将实行黑名单制,对有三次超限超载行为未接受处理的车辆,将被禁止驶入高速。
4.对不履行交通运输行政处罚义务的,法院将依据交通运输部门申请,依法查扣涉案当事人银行帐号、车辆、房产等财产,并予以强制执行。或者列入法院黑名单,单位或个人在乘坐飞机(高铁)出行、贷款、消费等均将受到约束与限制。
而在将来,超载超限行为还可能会入刑!
自2016年9月21日起,很多大型超载运输车从白天改为黑夜,如今新规实施后将无处遁逃,建材的运输价格成本或将再一次受到影响,运输成本很可能将再一次上升一个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