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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环保督察组:陕西秦岭违规采石、采砂问题仍突出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4-14  来源:中国混凝土网  作者:陕西日报
核心提示:经过2016年11月28日至12月28日的督查,中央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于2017年4月11日向陕西省委、省政府进行了反馈,指出了秦岭违规开采矿山等仍存在的问题。

经过2016年11月28日至12月28日的督查,中央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于2017年4月11日向陕西省委、省政府进行了反馈,指出了秦岭违规开采矿山等仍存在的问题。



督察认为,2013年以来,陕西省委、省政府在践行环境保护职责方面取得了成绩。在全国较早出台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完成渭河流域水污染防治;迅速拆除秦岭违建别墅;推进退耕还林、天然林保护、三北防护林建设、京津风沙源治理等重点工程。


截至2017年2月底,督察组交办的1309件环境举报问题均已办结,关停取缔222家、立案处罚363件,拘留26人,约谈492人、问责938人。


此外,督察指出,陕西省部分区域流域环境质量有所下降,局部生态环境破坏问题较为突出。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一是部分地方领导仍然认为经济发展是硬任务、环境保护是软指标。西咸新区本应成为落实新发展理念的示范区,但在实际工作中存在重开发、轻保护的问题,全区近两年大气PM10和PM2.5平均浓度高居全省首位。


二是重点区域流域环境问题严峻,西安市已成为全国污染严重的省会城市之一。咸阳市、渭南市2016年大气PM10和PM2.5平均浓度均比2015年大幅上升。


三是重点生态区域环境破坏较为严重,近年来秦岭地区采矿采石破坏生态情况突出。根据2016年卫星遥感监测数据分析情况,区域270多处矿山开采点中,60%以上存在违法违规问题,生态破坏面积达到3500多公顷。



目前秦岭地区违法违规采矿采石行为虽然依法强制停止,但资源整合、有序退出、生态恢复等任务仍然艰巨。蓝田县东山麻岩矿、大岔沟花岗岩矿和户县栗峪石料矿均位于秦岭限制开发区,在未取得西安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管理机构准入手续的情况下,两县国土资源局于2014年前后仍违规向三家企业颁发采矿许可证。


渭北“旱腰带”区域生态环境脆弱,但该区域近年来采石面积不断扩大。泾阳县政府及有关部门违规向采石企业供应建设用电及炸药,该县四星友谊、汇通等14家采石企业在未取得采矿证情况下,持续违法建设和生产。淳化县整治工作不力,圆通、薄达等7家采石企业在整治期间违法开采。大量违法违规采石导致部分区域生态破坏严重,造成大片山体自然植被遭到破坏。


全省还有14家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存在采矿、采砂、开垦等违法问题。2013年以来,省水利厅违规批复《汉江干流汉中平川段2015-2019年河道采砂规划》,占用朱鹮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汉江河道15.9公里。


督察强调,陕西省委、省政府应根据《环境保护督察方案(试行)》和督察反馈意见要求,抓紧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在30个工作日内报送国务院。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实情况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社会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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