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将通过产业、土地、财政、金融等政策措施,支持和引导企业单位建装配式建筑。近日,陕西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装要求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2020年重点推进地区达到20%以上,2025年全省达到30%以上。
装配式建筑是指用预制的构件在工地装配而成的建筑,其优点是建造速度快,受气候条件制约小,节约劳动力并可提高建筑质量。《实施意见》明确,按照经济、产业、自然条件和绿色建筑发展等情况,将西安市、宝鸡市、咸阳市、榆林市、延安市城区和西咸新区,作为装配式建筑重点推进地区;渭南市、铜川市城区,杨凌示范区,韩城市,作为积极推进地区;商洛市、汉中市、安康市城区,兴平市,户县、乾县、神木县、靖边县,作为鼓励推动地区。《实施意见》还明确今年6月30日起,新建保障性住房项目和财政资金、国有企业全额投资的房建工程应采用装配式建造方式。西安、宝鸡、咸阳、渭南等市要积极推动装配式农房建设。为了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陕西省上除了在产业、土地、财政、金融等政策方面给予支持,还制定了激励政策。将装配式建筑项目列为设计、施工和监理等企业诚信评价的重要内容并明确分值,将信用评价结果与招投标、评奖评先、工程担保等挂钩,给予优良企业优先承担工程项目、参与“长安杯”等工程奖项评选等支持。另外,重污染天气II级、I级应急响应措施发布时,装配式建筑施工安装环节可不停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