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公司债券可能被暂停上市交易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预计公司2016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仍将为负值,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债券可能被暂停上市交易,现将相关风险提示如下:
一、根据公司财务部初步测算,预计2016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将亏损49,000万元左右,详见2017年1月26日披露的《2016年度业绩预亏公告》。
二、若公司2016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仍为负值,公司将出现最近连续二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将在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披露后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在公司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公司债券(债券代码:122213,债券简称:12松建化)将被暂停上市交易。
三、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的预约披露日期为2017年4月8日,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