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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市:扬尘防治不达标不许开工建设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3-29  来源:中国混凝土网  作者:中国西藏新闻网
核心提示:为做好建筑施工的扬尘治理工作,日前,拉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拉萨市住建局”)下发了《施工现场扬尘整治工作要求》,对施工现场的扬尘污染防治、裸露土地的覆盖、房屋拆除工地的扬尘治理等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和要求。据了解,不采取扬尘治理措施,出现污染环境的现象,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进行处罚。

为做好建筑施工的扬尘治理工作,日前,拉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拉萨市住建局”)下发了《施工现场扬尘整治工作要求》,对施工现场的扬尘污染防治、裸露土地的覆盖、房屋拆除工地的扬尘治理等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和要求。据了解,不采取扬尘治理措施,出现污染环境的现象,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进行处罚。


施工现场 须实行封闭式管理


拉萨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在《拉萨市建筑施工现场扬尘防治管理办法》中,对在建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的扬尘防治内容和标准进行了详细规范。日前,拉萨市住建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扬尘防治的通知》,对扬尘治理工作再次进行安排部署和要求。


按照相关要求,建设工程现场要采用符合标准的全封闭围挡墙,实行封闭式管理。对于施工现场出入口应设置车辆冲洗设施,指派专人及时对出入车辆进行清扫、冲洗,避免污染城市道路。对施工作业中产生的渣土、泥浆等废弃物应日产日清,确需暂存的渣土,应集中堆放并以密目网覆盖。同时,要加强施工现场、办公区、生活区、加工区和工地出入口地面的科学合理硬化,每天对施工道路及场区进行洒水降尘,保持路面湿润、清洁。风速四级以上天气时,建筑工程现场应停止土石方开挖、锚杆打孔、拆除作业、建筑垃圾清理和倒运等易产生扬尘的作业,禁止从高处向下倾倒或者抛撒各类散装物料和建筑垃圾。


整治工作中,将加强建筑渣土运输源头管理。按照要求,土石方运输作业时,施工、监理等单位必须安排专人在现场盯守检查,记录运输车辆出入情况。凡是车厢密闭不严、土石方高度超过车厢挡板的运输车辆,一律不得驶离施工现场。


裸土覆盖 建立裸土覆盖台账


拉萨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除了加强建设工程现场扬尘污染防治之外,还将加大施工现场的裸土覆盖力度,建立工地裸土覆盖台账,确保实现裸土全覆盖。“将施工现场内的需在建筑工地内存放3个月以上的土堆、渣土堆列为重点,严格进行覆盖。根据季节变化,各级住建部门还将及时组织对裸露土地覆盖情况进行检查,加强日常管理。”


按照要求,房屋拆除前、拆除中应采取洒水等有效措施抑制扬尘飞散,对拆除现场的建筑垃圾应及时清运。不能及时清运的建筑材料和垃圾要集中堆放,使用防尘布、防尘网覆盖。


“目前,拉萨市各大施工现场均已陆续开工。工程开复工情况关系到全年扬尘任务的落实,在开复工之前,必须对施工现场开展扬尘整治工作,对达不到相关要求的工地,坚决不允许开工建设。”该相关负责人介绍道。


扬尘治理是保护西藏生态环境,防治大气污染,保障公众健康的一项重要工作。据了解,在整治过程中,一旦发现扬尘防治不到位或者没开展扬尘防治工作的情况,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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