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混凝土网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行业动态 » 正文

石家庄水泥等37类工业项目未来三年禁新建扩建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3-20  来源:中国混凝土网  作者:燕赵晚报
核心提示:日前,石市出台《石家庄市产业发展鼓励和禁限指导意见(2017-2019年)》,严格禁止新建扩建37类工业项目。 水泥制造、石材加工、普通平板玻璃、防水卷材(油毡)、硅酸钙板:禁止新建和扩建。

为贯彻落实中共河北省委第九次党代会确定的“坚定走加快转型、绿色发展、跨越提升新路”和河北省会新定位的决策部署,优化产业结构,充分考虑全市环境治理压力和大气容量,结合《石家庄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和各产业专项规划,以及《石家庄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等的具体要求,日前,石市出台《石家庄市产业发展鼓励和禁限指导意见(2017-2019年)》,严格禁止新建扩建37类工业项目。


意见指出,国家发改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版》、《河北省新增限制和淘汰类产业目录(2015年版)》中的淘汰类项目不得新建和改造升级,已有项目必须限期关停,不得再生产;限制类项目(不包括限制类项目现有企业升级改造)禁止投资。《石家庄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2013-2017年)》、《石家庄市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明确的项目禁止投资。对国家和省明确的限制类、淘汰类生产装备、设备(工艺)用电、用水实行差别电价、差别水价,企业原则上不享受峰谷电价的优惠政策,对单位产品(工序)能耗超过限额标准的实行惩罚性电价。严控涉煤项目准入,实现涉煤项目零增长。在此基础上,禁止以下37类工业项目。


建材行业


水泥制造、石材加工、普通平板玻璃、防水卷材(油毡)、硅酸钙板:禁止新建和扩建。


石灰和石膏制造:禁止新建和扩建(脱硫石膏除外)。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企业

©2006-2016 混凝土网版权所有

地址:上海市杨浦区国康路100号国际设计中心12楼 服务热线:021-65983162

备案号: 沪ICP备09002744号-2 技术支持:上海砼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沪公网安备 3101100200048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