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工作人员正在调试扬尘在线监测系统
2017年,太原市多个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上马:2月20日,地铁二号线全面复工;九院沙河、玉门河等8条河流快速化道路改造开工在即;30多个城中村今年也将进入整村拆除改造阶段……如何在城市建设同时抑制工地扬尘,成为太原必须直面的考题。
城市管理全面提升行动开展以来,太原市工地管理在去年的基础上再加砝码,要求大规模施工工地一律安装扬尘噪声污染在线监测系统,施工工地必须认真履行“五全一湿”作业标准。太原市各个工地全面开复工在即,近日,记者对部分工地准备工作进行了探访。
改善空气质量土石方工程停工113天
2016年11月17日夜间,太原市发布当年冬季首个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2016年12月1日,太原市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橙色(Ⅱ级)响应;2017年1月2日,太原市空气污染指数超过400,达到严重污染级别,太原市发布重污染天气红色预警,并于1月3日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红色(Ⅰ级)响应。
冬季气温低、取暖煤烟排放、机动车辆增加让“雾锁龙城”景象屡屡上演。为最大力度改善冬季空气质量,2016年11月23日,太原市出台《太原市大气环境质量冬防严控十二条措施》,要求市内所有施工工地土石方工程全部停工,要求所有裸露地面全部苫盖,各类渣堆、土堆、料堆全部实施绿网覆盖,土路和扬尘污染严重路段定期喷洒抑尘剂,减少扬尘污染。这一政策一直延续至今年3月15日,共计113天。
建筑工地开复工须经4层严格审批
“虽然春季大风天气较多,但今年开春后,宿舍小区隔壁——中建一局的工地扬尘基本看不到了。”家住西中环线材厂宿舍的吕女士这样说道。
3月7日,记者跟随太原市行政执法总队第八执法大队执法人员,来到由中建一局承建的万科金域华府工地探访。工地现场,各类建筑材料已归置整齐,大门车辆清洗设施、工地内喷淋装置运行正常。除视频监控外,该工地还加装了PM10扬尘实时监控设备,并已完成调试。
第八执法大队副大队长白昊告诉记者,太原市明确要求,3月15日前,市内建筑工地不得进行土方作业。对于即将开复工的建筑工地,项目工地取得市政府同意开复工的批示后,必须签订扬尘治理承诺书,由执法人员验收工地现场,合格后经中队、大队、总队逐级批准方可开工。四层审批对建筑工地绿色文明工地创建提出更高的要求,也杜绝了不达标施工单位的侥幸心理。
“太原市城市管理全面提升行动以来,我们执法单位自加压力。针对工地存在建筑、生活垃圾日产日清不及时、围挡破损、裸露土方苫盖不严等不达标情况,执法人员将采取批评教育,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立案处罚等方式进行管理,情节严重的予以高限10万元罚款。每天执法人员均会对辖区内工地施工情况进行检查,杜绝扬尘产生,为广大市民营造良好的生活环境。”白昊说道。
新工地开工前必须安装监测设备
“孩子6月份就要参加高考了,也不知道家周围的施工单位能否按标准施工,减少噪音污染,给大人、孩子们提供一个良好的休息环境?”太原市民张先生告诉记者。
太原市城市管理全面提升行动以来,执法部门对市内工地加大巡检、查处力度,同时,扬尘、噪音环境监测硬件设备也全面铺开,迎来大升级。
今年,为建设数字化污染管控系统、实现污染情况在线监测,实时准确掌握重点时段、重点区域及关键工序污染情况,太原市要求市内500多处建设工地、40多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所有混凝土搅拌站在3月底前,全部安装噪声扬尘在线监控系统。
记者在汾河西岸绿地中央广场工地看到,噪声扬尘污染在线监测系统已经完成安装,进入调试阶段。这台设备由监测主机、显示屏、风速风向监测仪、视频监控、噪声传感器组成。
记者了解到,按照施工场地占地面积,两万平方米以内需装一台,2至3万平方米需装两台,3至5万平方米需装4台。
2017年新开工工地,开工前必须安装监测设备,方可开工。已开工工地在复工前或接到建设主管部门通知10日内必须安装监测设备,否则予以停工整顿。造成污染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委托执法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关于“实施按日连续处罚办法细则”进行上限处罚。
噪声扬尘污染在线监测系统安装完毕后,将与太原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一体化监管平台联网。未来,太原市各级相关管理部门、施工企业负责人还可以通过专门的平台软件进行实时监控、查询。
数字看行动
据最新一次数据统计,自太原市城市管理全面提升行动以来,太原市行政执法总队整治扬尘污染行为39次,整治噪音污染行为30次。
权威访谈
扬尘治理存在监管难度 亟须群防群治
访谈对象:太原市行政执法总队副总队长贾旭华
1问:在工地管理整治方面,太原市有哪些具体标准?
答:春节后,一些符合条件的建筑工地经批准后,进入开复工阶段,这样的工地目前全市有50个左右。在工地扬尘防控具体标准上,有以下8项:
在施工工地四周设置连续、封闭的围挡,对施工工地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敞开式作业。
对施工工地进出道路、加工区、生活区地面进行硬化处理,裸露的场地和集中堆放的土方应采取覆盖、固化或绿化等防尘措施。
施工工地的水泥、沙子、石子、钢筋等建筑材料应按照施工总平面图布置,分类整齐存放,设置材料标识标牌,产生扬尘的要苫盖。
施工工地派专人负责卫生保洁,采取场地洒水降尘,每天上下午各一次。
在施工工地出入口处设置车辆冲洗装置,对运输车辆底盘和车轮冲洗干净后,方可驶离施工工地。
施工工地应设置密封式垃圾站,施工垃圾、生活垃圾应分类存放,及时清运出场。
使用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应采取密闭搬运、存储或采用防尘布苫盖等防尘措施。进行产生泥浆施工作业时,应设置相应的泥浆池、泥浆沟,做到泥浆不外流。
进行开挖、回填等土方作业时,要辅以洒水降尘等措施,遇有四级及以上天气或当地气象部门发布空气质量预警时,必须停止土方施工和其他易产生扬尘的作业,并在作业处覆盖防尘网。
2问:近期扬尘污染专项整治,有哪些具体的实施阶段及任务措施?
答:逐一排查阶段(2017年2月17日前)各执法大队对所辖建筑工地和市政工程进行逐一排查。检查公司是否执行“五全一湿”标准(施工全围挡、道路全硬化、土方全苫盖、车辆全冲洗、垃圾储运全密闭、拆除湿法作业),列出问题清单、明确整改时限。
重点整治阶段(2017年2月18日至2月28日)将加大执法力度,对未冲洗施工车辆的、土方沙石苫盖不到位、渣土垃圾未及时清运的,责令立即整改,不达标的全部停工,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115条规定,处以10万元以下高限处罚。同时强化应急处置,密切关注太原市重污染天气预警,按照《太原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做好应急响应。
督察检查阶段(2017年3月1日至3月10日)对逾期不达标的工地负责人进行约谈诫勉,对于屡次不改的工地,除责令停工整改外,还将同供水、供电部门协调,对其断电断水。
3问:太原市扬尘污染管控上存在哪些难点?
答:扬尘治理贯穿太原市行政执法总队全年工作,但由于建筑工程施工动态性强,容易引起扬尘反复,因此存在监管难度。
此外,太原市行政执法总队只负责国有土地建筑工地监管,集体土地、城中村拆迁建设和城乡街道都归各城区政府管理,彼此之间有些脱节。同时,各工地的模式性质有时候是动态变化的,可管理各部门之间没有一个资源共享平台,难以随时监测管控。有时候半路接手,工作起来很被动。仅靠一己之力远远不足,亟须群防群治,充分调动多个部门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