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发布的散装水泥绿色产业(2016-2020)发展指导意见。意见回顾了“十二五”期间山东省的散装水泥发展情况,还指出了行业的“十三五”发展目标:2020年全省水泥散装率达到66%以上,农村散装水泥使用率达到55%以上,累计发展散装水泥5亿吨。使用预拌混凝土约7亿立方米、预拌砂浆约5000万吨。
在《山东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规定》的推动下,各级政府非常重视和支持散装水泥发展,围绕着政府令的贯彻实施,济南、青岛、淄博和潍坊等16个市以及20个县(市、区)出台了有关城市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等方面的政策。各项配套政策的相继出台,极大地推动了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三位一体”协调发展。
“十二五”期间,山东省预拌混凝土企业发展到972家,年设计产能达到4.64亿立方米,比“十一五”末的2.16亿立方米增加了1.15倍。拥有混凝土搅拌车8213辆、混凝土泵车978辆。预拌混凝土供应量由“十一五”末的8595万立方米,增加到2015年的1.23亿立方米,同比增加了43.28%。累计供应预拌混凝土6.61亿立方米,比“十一五”的2.56亿立方米增加了1.58倍。
大方量预拌混凝土生产线得到快速发展,企业遍布所有市、县,并不断向发达乡镇拓展,预拌混凝土的保供能力显著提高。预拌砂浆生产企业正在向县级城市发展。水泥预制构件生产企业数量和规模不断扩大。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和水泥预制构件技术装备水平进一步提高,物流装备体系逐步完善。
随着发展散装水泥工作力度的加大,节能减排意识的增强,市政、交通、水利等重点建设项目,城市主城区工程建设均使用了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水泥预制件的用量也在不断增加,预制装配式建筑得到较快发展。
“十二五”期间,山东全省农村推广使用预拌混凝土4247万立方米,比“十一五”增加了3.86倍;首次在农村推广使用预拌砂浆4000余吨,为农民节省建设成本约13.2亿元。
意见明确,“十三五”期间,到2020年山东全省水泥散装率达到66%以上,农村散装水泥使用率达到55%以上。累计发展散装水泥5亿吨。使用预拌混凝土约7亿立方米、预拌砂浆约5000万吨。加快建成以散装水泥应用为核心的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水泥预制构件一体化的绿色产业体系,散装水泥产业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方式更加成熟,标准化、专业化和信息化水平进一步提高。
“十三五”期间将促进预拌混凝土规范发展。针对预拌混凝土产能严重过剩现状,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持以总量控制、优化结构为目标,科学规划,加强行业监管,调整供给结构。加快推进预拌混凝土的广泛应用,尤其要加大农村地区推广力度;加快高性能混凝土应用,推动外加剂、掺合料等关键材料和泵送技术同步发展。鼓励企业兼并重组,引导和支持有实力的预拌混凝土企业投资预拌砂浆、水泥预制构件产业,实施一体化发展战略。
这期间,还将加快推进水泥预制构件生产。按照《山东省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发展“十三五”规划(2016-2020年)》、《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国办发〔2015〕61号文件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发〔2015〕56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国办发〔2015〕75号文件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发〔2016〕5号)等文件要求,加快发展建筑工业化、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和海绵城市等建设需要的水泥预制构件。扩大水泥预制构件在建设领域的应用范围,延伸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产业链条。
鼓励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和水泥预制构件企业加强产品、设备和技术研发工作,适应建筑施工机械化、自动化发展要求,推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在建筑施工中应用,提升行业现代化水平。支持科研院所和企业进行散装水泥行业相关技术研发,构建产学研结合的技术研发体系。
在使用环节上,将扩大混凝土“禁现”范围。到2017年年底,所有城市、县城建成区建筑工程全部实施“禁现”,并逐步发展到城市郊区和乡镇。加强行业自律,防止恶性竞争,促进预拌混凝土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