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专项整治工地扬尘污染 工地扬尘噪声月底前将实现在线监控
据了解,太原市规定范围内需要安装该系统的房屋建筑工地有500多项,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包含轨道交通工程)40多项。此外,混凝土搅拌站也全部要求安装该系统。今年新开工工地,开工前必须安装监测设备,方可开工。已开工工地在复工前或接到建设主管部门通知10日内必须安装监测设备,否则予以停工整顿。造成污染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委托执法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关于“实施按日连续处罚办法细则”进行上限处罚。
为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市住建委在城市管理全面提升行动中,制定出台了《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工地扬尘污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整治扬尘、噪声等污染城市环境的不文明施工行为。今后,各建设工地要严格落实“施工工地全围挡、场内道路全硬化、土堆材料全苫盖、垃圾运输全封闭、出工地车辆全冲洗、拆除一律湿法作业”的“五全一湿”措施,全面提升各类工地扬尘、噪声污染治理水平。
该方案对正在施工和停工的建设工地扬尘、噪声污染,分别作出了明确而细致的规定。例如,对正在施工的工地,要求在施工工地四周设置连续、封闭的围挡,对工地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敞开式作业。施工单位要派专人负责卫生保洁,每天上午、下午各进行一次洒水降尘,确保场地内无浮土扬尘。工地内的水泥、沙子、石子、钢筋等建筑材料要按照施工总平面图布置,分类整齐存放,设置材料标识标牌,产生扬尘的要篷盖。使用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应采取密闭搬运、存储或采用防尘布苫盖等防尘措施。进行产生泥浆施工作业时,应设置相应的泥浆池、泥浆沟,做到泥浆不外流。
实施开挖、回填等土方作业时,要辅以洒水压尘等措施,遇到风速4级以上天气或气象部门发布空气质量预警时,必须停止土方施工和其他易产生扬尘作业,并在作业处覆盖防尘网。对停工工地,除要求工地现场暴露的场地(未硬化)和集中堆放的土方全部苫盖外,施工单位还必须现场派人负责卫生保洁,每天进行两次洒水降尘,确保无浮土扬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