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月份,各省两会陆续召开,钢铁、煤炭去产能计划陆续出炉,各省陆续公布去产能完成情况或计划。在各地区已公布的的去产能计划中,河北省居钢铁去产能之首,共退出3186万吨;山西、河南、贵州居煤炭去产能前三,分别为2000万吨、2000万吨、1500万吨。
华北地区
北京:北京市到2020年煤矿全部退出,近800年采煤史将终结。
河北:2016年,河北压减钢铁产能3300多万吨,着力发展“大智移云”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2017年,河北将压减钢铁产能3186万吨,压减煤炭产能742万吨。
天津:2017年,天津市加大钢铁行业去产能力度,全年压减炼钢产能180万吨。
山西:山西2016年退出煤炭产能2325万吨,淘汰钢铁产能82万吨。山西2017年将退出钢铁产能170万吨,关闭退出煤炭产能2000万吨左右。
内蒙古:内蒙古2016年退出330万吨煤炭、291万吨钢铁产能。内蒙古2017年计划完成55万吨钢铁、120万吨煤炭产能的退出任务,并做好其他行业的去产能工作。
东北地区
吉林:吉林2017年将继续去产能,加快吉煤等企业改革,关停15万吨以下煤矿,压减煤炭产能314万吨。推动通钢集团压减炼铁产能80万吨。
辽宁:辽宁2016年化解钢铁产能602万吨,提前完成“十三五”任务;化解煤炭产能1361万吨,超额完成国务院下达的年度任务。
黑龙江:黑龙江2016年封存炼钢产能610万吨,煤炭去产能1010万吨,完成钢铁、煤黑龙江炭淘汰落后产能年度目标。
华中地区
河南:河南省2017年坚决防止已化解的过剩产能死灰复燃,再退出煤炭产能2000万吨,扭住处置“僵尸企业”这个牛鼻子,用市场机制、法治手段、环保标准约束淘汰落后产能。
湖北:湖北省2016年钢铁行业压减过剩产能338万吨,淘汰落后炼钢产能416万吨、炼铁产能60万吨,煤炭行业压减产能1011万吨。两个行业均提前两年超额完成与国家签订的三年目标任务。
湖南:湖南2017年继续去产能,建立实施产能过剩企业市场化退出机制,稳妥化解钢铁、煤炭、水泥等行业过剩产能,继续淘汰退出落后煤矿产能。
华东地区
安徽:安徽省2016年完成煤炭967万吨、生铁和粗钢505万吨化解过剩产能任务,妥善安置职工3.8万人。安徽省2017年完成煤炭、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年度任务,防止已化解的过剩产能死灰复燃。妥善做好人员分流安置,确保分得出、安得好、稳得住。
浙江:浙江省2017年坚决淘汰落后产能。认真完成处置300家僵尸企业、淘汰1000家企业落后产能、整治10000家脏乱差小作坊的目标任务。
山东:2017年,山东将再压减生铁产能387万吨、粗钢280万吨、煤炭351万吨;推动济钢产能调整和山钢转型发展,统筹抓好煤炭企业改革重组。
西南地区
四川:四川省2017年计划落实政策措施,化解钢铁、煤炭等过剩产能,妥善处置“僵尸企业”,坚决打击制售“地条钢”等违法违规行为。
重庆:重庆市2016年去除钢铁产能517万吨、煤炭产能2084万吨。2017年继续抓好去产能、去库存。
贵州:贵州2017年计划关闭煤矿120处,化解过剩产能1500万吨。为化解煤炭行业过剩产能问题,贵州依法及时调整相关政策推动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在“数量减半”基础上,贵州提出重组后不得超过重组前煤矿产能之和,且重组后规模不得低于30万吨∕年的政策要求。同时,对积极开展兼并重组已完成去产能关闭煤矿的企业实施梯级奖补。
云南:云南省2016年煤炭去产能1010万吨,封存炼钢产能610万吨。云南省2017年持续推进“三去一降一补”。完成钢铁、煤炭淘汰落后产能年度目标。
西北地区
陕西:陕西省2016年退出煤炭产能2934万吨,超额完成年度任务;压减炼铁产能160万吨、炼钢产能70万吨,提前三年全部完成国家下达任务。2017年去产能方面,加快淘汰不达标煤矿,推动钢铁企业重组,关停整改无望的水泥企业。
甘肃:甘肃省2016年分别压减生铁、粗钢、煤炭产能160万吨、144万吨、427万吨。甘肃省2017年落实国家去产能各项要求,确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防止已经化解的过剩产能死灰复燃和新增落后产能。
青海:青海省2017年抓好企业兼并重组、债务重组或破产清算,压减132万吨煤炭产能。
华南地区
广西:广西壮族自治区2017年积极推进“三去一降一补”。根据新情况新问题完善政策措施,推动五大任务有实质性进展。去产能,全面完成国家下达的化解过剩产能和淘汰落后产能任务;建立“僵尸企业”数据库,出台处置方案,做好职工转岗分流,加快关停企业出清,建立非国有“僵尸企业”处置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