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西省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公布了《山西省“十三五”金融发展规划》。《规划》回顾了“十二五”时期取得的成绩、分析了目前存在的差距并制定了“十三五”发展目标。《规划》提出,“十三五”末,山西省力求金融业增加值突破1600亿元,社会融资总量达到6900亿元,在主板、中小板、创业板、“新三板”上市(挂牌)公司数量力争突破420家,县级农信社全部改制为农村商业银行,同时做大做强山西金融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
深刻分析存在差距
《规划》分析到,“十二五”期间,山西省金融业发展取得显著成绩,但与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还存在差距。一是地方金融实力不强。省级地方法人机构数量偏少,资产规模偏小,发展速度偏慢,公司治理和经营机制有待完善。二是资本市场发展滞后。目前山西省仅有37家上市公司,占沪深上市公司总数的1.3%。37家上市公司中还有8家从未利用过再融资手段,再融资能力亟待提高。三是金融要素市场发展较慢。交易平台发展相对滞后,市场活力不强,矿产、知识产权等交易市场还未发展,与金融服务相配套的会计、评级、咨询等中介金融服务相对薄弱。四是现代金融观念滞后。虽然山西党政干部金融意识逐步增强,但还远不到位。有些地方政府对应用金融工作重视不够,对应用金融工具认识不足,运用不充分。此外,金融创新相对不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突出,金融开放合作有待继续加强。
分类扶持各类机构
《规划》提出,山西省要做大做强山西金融投资控股集团,按照“以股权为纽带、以管资本为核心、政府授权、市场化运作”的地方国有金融企业管理模式,推动金控集团加快整合地方金融资源步伐,按照市场化方式,逐步整合各类金融牌照,形成集银行、证券、保险、信托、金融租赁、资产管理、担保、要素交易、互联网金融等金融业态于一体的综合性地方金融企业。同时,做优做专城市商业银行和发展农村中小银行,推动山西省城市商业银行扩大省内业务和网点覆盖面,全面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到2020年,县级农信社全部改制为农村商业银行。
《规划》还提及,“十三五”时期,山西省要规范发展融资担保公司等金融机构,为小微民生提供融资服务。同时,支持山西证券、大同证券、中煤财险等本地证券、保险机构大力创新发展,继续支持省内大型企业集团组建财务公司。
加大金融市场创新
《规划》明确,山西省将通过扩大信贷规模、加快发展直接融资、推进险资入晋等措施稳步扩大社会融资总量。大力发展区域股权交易市场、衍生品交易市场并统筹规划要素交易市场建设,加快发展山西省金融服务平台。
在拓宽保险服务领域方面,《规划》提出,一是推动商业保险全方位参与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包括养老、医疗、疾病、企业年金业务等。积极申报个人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试点。二是推动商业保险参与社会治理。推动煤炭行业实行商业保险与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保险化配套改革试点,创新煤炭安全责任保险发展模式。探索建立环境污染、食品安全、医疗、高危行业安全生产等地方性强制责任保险制度。加强对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的管理与运用,切实保障交通事故受害人权益。三是试点开展巨灾保险。建立巨灾保险制度,积极探索对地震、滑坡、泥石流、森林火灾、农业旱灾等巨灾的保障模式。四是加快发展“三农”保险。积极开办棉花、马铃薯、育肥猪等国家政策性保险业务。将产业化程度高、对当地农业经济影响较大的地方特色农业纳入地方政策性保险试点。大力发展政策性农房保险。五是险资参与企业改制。引导保险资金通过股权、债权等方式参与山西省国有大型企业、金融企业重组改制。
另外,《规划》提及将通过多种方式促进民间融资“阳光化”。
提升金融服务水平
《规划》提及,要强化金融支持供给侧改革。“十三五”时期将加大对山西省煤炭、钢铁、焦化、水泥、电解铝等传统产业改造提升和企业脱困的金融支持。重点支持先进装备制造业、现代煤化工、新型材料工业、特色食品工业等新兴产业融资。重点加大对推进煤炭科技创新和新型综合能源基地建设的金融服务,推动煤炭革命。推动金融支持文化旅游、医疗、养老、健康、体育和大数据等产业发展。创新城镇化建设投融资机制,支持“一核二圈三群”城镇体系建设。
同时,加强对科技创新的金融服务,在科技创新城形成功能较为完善的金融集聚区。并且实施中小微企业成长工程,落实金融扶持政策,完善金融服务体系,培育年销售收入超亿元的“小巨人”企业。引导银行机构开展动产、股权和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业务,推行贷款保证保险服务,多举措强化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
针对目前扶贫攻坚战役,《规划》提出,将积极开展“两山扶贫”(太行山、吕梁山贫困地区扶贫贷款)、“两权抵押”(农村住房、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开展“惠农卡+转账电话”村村通工程,让广大农民足不出村,在“家门口”享受刷卡消费、转账结算、资金汇划等便利的金融服务。
《规划》同时明确,将加快引进金融机构、深化区域金融合作、做好对“走出去”企业的金融服务等更好地服务山西省经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