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建管〔2017〕15号
各县(市、区)建设(建管)局,各有关单位:
近年来,江苏省省建筑工地混凝土泵送过程中发生了多起生产安全事故,扬州市也曾发生类似事故,造成人员伤亡。为认真吸取事故教训,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施工现场混凝土泵送安全管理的通知》(苏建质安〔2013〕102号)精神,现就加强施工现场混凝土泵送安全管理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完善管理机制。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混凝土泵送安全生产工作,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严格落实各方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管理制度,细化安全防范措施。建筑施工企业、预拌混凝土企业要根据泵送设备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混凝土泵送安全操作规程;要进一步加强一线操作人员管理,组织开展混凝土车司机、混凝土泵操作工等相关人员安全生产专题培训,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严格执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加强混凝土泵操作工等特种作业人员管理。
二、明确管理责任。一是施工总承包和预拌混凝土企业在施工前应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对泵车的施工安全进行检查和协调。预拌混凝土企业应确保进场设备的完好。施工、监理单位应查验混凝土泵送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无证人员一律严禁操作。预拌混凝土企业及其操作人员必须服从施工、监理等单位的监督管理,严格落实各项安全技术措施。预拌混凝土企业操作人员应严格按混凝土泵送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作业,并有权拒绝施工单位的不当指令。二是施工单位在编制混凝土施工方案时应明确混凝土的输送方式,其内容包括:工程概况、现场环境(包括场地、外电线路等情况)、混凝土泵送设备的选型、设备支承的地基承载力验算、混凝土泵送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混凝土泵送设备的平面布置图等,监理单位要加强对专项方案的审查。三是泵车进场按方案就位后,施工、监理、预拌混凝土企业应组织验收,确认符合要求后形成记录并签字;施工前应对相关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形成记录。
三、强化现场管理。一是泵车停放的场地应设警戒区域,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泵车就位地点应平坦坚实,周围无障碍物,上空无高压输电线路。泵车与沟槽和基坑的安全距离应符合说明书的要求,不得停放在斜坡上。二是泵车就位后,应支起支腿并保持机身的水平和稳定,支腿应支承在随车配置的专用支承块上,输送管、接头和软管应确保各接头联结牢固,泵车试运转无沉降及无其它异常后方可进行作业。三是当采用汽车泵送料时,泵车布料杆(大臂)下严禁站人,机身倾斜度不得超标。施工过程中应设专人监测各支腿的地基变化和机身倾斜情况,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停止操作,撤离作业人员,以防泵车倾覆事故的发生。四是泵送作业时,混凝土进料处和出料处的操作人员应配置对讲机,当开始或停止泵送时,应与在端部软管处的操作人员取得联系,动态监控混凝土进出料情况,出料处严禁混凝土超载堆放,以防模板坍塌事故的发生。五是当启动泵送时,任何人不得在端部软管所能达到的区域内逗留,以防软管摆动伤人;泵送混凝土时,不得让端部软管弯曲,不得插入混凝土中,防止因堵塞并引发事故危险。六是禁止在端部软管出料口部位加装输送管或软管,严禁利用塔吊吊运软管进行混凝土浇筑。七是禁止在雷雨天气进行混凝土泵送作业,当风力在六级及以上时,不得使用布料杆输送混凝土。八是在混凝土运输车辆及相关设备驶出施工现场前,应对车辆和设备进行清理,防止在道路上发生抛洒滴漏等现象,清理后的污水应作妥善处理,不得直接排入城市地下管网系统。九是施工、监理、预拌混凝土企业要加强跟踪检查,认真落实各项操作规程,加强泵送、浇筑等施工环节的安全管理,监督操作人员行为,及时制止违规违章操作行为。
扬州市城乡建设局
2017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