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市海绵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在光明新区召开,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张虎对2017全市海绵城市建设的重点工作进行了部署。会议召开前,张虎率队调研了光明新区公园路以及新城公园海绵城市试点示范项目。
记者从会上了解到,2016年4月,深圳市以光明新区凤凰城为试点区域成功申报全国第二批“国家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城市”。与此同时,由市海绵办牵头草拟的《深圳市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经过多轮征求意见后,在市政府六届四十三次常务会议上审议通过,已正式印发。根据《实施方案》要求,除了光明新区凤凰城外,深圳市将在2020年全面建设坝光地区、大空港新城、深圳湾超级总部基地等23个海绵城市重点区域,涉及面积近240平方公里,占深圳市建成区面积近20%。
对2017年全市海绵城市建设工作,张虎要求做好各层次规划,严格规划建设管控,抓紧完善政策标准。同时,尽快建立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标准体系,有效指导海绵城市建设工作。
市海绵办制订了2017年度任务目标,计划全市2017年新增海绵城市面积34.2平方公里,对100项既有设施进行海绵化改造。张虎指出,全力推进光明新区凤凰城国家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工作,确保顺利通过国家年度考核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