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重庆市新型城镇化和五大功能区域发展战略需要,促进“十三五”期间重庆市预拌商品混凝土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经研究,决定发布2016-2020年重庆市预拌商品混凝土搅拌站布点规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布点规划
依据各区县上报的本地区2016-2020年预拌商品混凝土市场需求,本着“顺应市场、有序发展、适度竞争”原则,在《重庆市预拌商品混凝土行业2011-2015年发展规划》和当前重庆市预拌商品混凝土行业发展现状的基础上,发布2016-2020年重庆市预拌商品混凝土搅拌站布点规划。
2016-2020年期间,考虑到主城区(渝中区、大渡口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南岸区、北碚区、渝北区、巴南区、两江新区、高新区、经开区)预拌商品混凝土市场的统一性,在现已建成总数的基础上增加10个布点,主城区域内统筹,不再将布点规划控制指标分配到主城各区;对已趋于平衡的合川、万盛、长寿、荣昌、忠县、彭水、酉阳、秀山等8个区县,2016-2020年期间不再增加布点规划控制指标。其余区县,2016-2020年期间适当增加布点规划控制指标。
全市具体布点规划详见附表。
二、建站审批程序
(一)申请设立预拌商品混凝土搅拌站的生产企业,应在征求所在地规划、环保部门意见的基础上,持可行性研究报告向当地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二)区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受理企业申请后,结合当地预拌商品混凝土供应和需求的状况审查其合理性,提出审查意见。
(三)对区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审查通过的,主城各区向市城乡建委申请布点规划控制指标,经市城乡建委批复同意后,由所在区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向通过审查的申请企业下达批复。
非主城区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在布点规划控制指标范围内,直接向通过审查的申请企业下达批复,并将批复抄报市城乡建委备案。
三、工作要求
(一)各区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切实做好本地区预拌商品混凝土搅拌站建站的审批工作,制定年度审批计划,有序开展建站审批,并严格在布点规划控制指标内审批建站。
(二)主城区布点规划控制指标总量控制10个,依主城各区申请先后顺序,批一个公布一个,批完即止,规划年度内不再增加。
非主城区县搅拌站布点规划控制指标在规划年度内原则上不作调整,确有特殊原因需增加的,由所在地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提出意见,经当地政府同意后,向市城乡建委申请调增布点规划控制指标,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三)各区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加强对预拌商品混凝土搅拌站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每季度质量巡查制度,特别要加强对新建预拌商品混凝土搅拌站的监督检查,并于下一季度前10个工作日内将上一季度有关监督检查情况向重庆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书面报告(联系电话:63661229,邮箱:12673519@qq.com)。
(四)各区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明确预拌商品混凝土监督管理工作的分管领导和具体负责人,并于2016年12月1日前将分管领导和具体负责人的姓名和联系方式报重庆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
(五)市城乡建委将不定期组织对各区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履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不认真履行日常监督管理职责或不按照规定报送监督检查结果的区县,将暂停其审批新建预拌商品混凝土搅拌站,并予以全市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将抄报当地党委政府。
附表:2016-2020年重庆市预拌商品混凝土搅拌站布点规划
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6-2020年重庆市预拌商品混凝土搅拌站布点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