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运城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组决定于1月3日24时—5日24时,在全市范围内发布重污染天气红色预警并启动一级应急响应。
运城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组还发布了《应对重污染天气调度令》(〔2017〕第1号)。调度令具体要求为:市区所有施工工地的土石方工程、所有混凝土搅拌站、城中村改造拆迁工程全部停工,所有渣土运输车辆全部停运。所有采石、采砂、沥青搅拌、石材加工等行业全部停产。各类渣堆、土堆、料堆一律苫盖。
水泥企业至2017年3月31日,一律停产(除承担居民供暖、协同处置城市堆生活垃圾及有毒有害废弃物等任务且达标排放的企业外)。
城市建成区范围内火电、钢铁、焦化、化工等重污染行业在现有应急减排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降低生产负荷。不能实现稳定达标排放的工业企业一律停产。
城市建成区范围内不承担供暖任务的20蒸吨及以下燃煤工业锅炉、茶浴炉一律停运。城市建成区范围内油品质量不达标、油气回收治理设施不能正常运行的加油站一律关停治理。对进入建成区的黄标车、冒黑烟车辆一律进行查扣处罚。
运城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组要求各县(市、区)、开发区认真做好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严格按规定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和实施调控方案,在确保安全及稳定的前提下,切实落实并按照上述调度要求,认真组织有关企业和部门,抓紧制定调度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