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3日从市城管局了解到,襄阳市兴远宏达混凝土有限公司因商砼车运输混凝土撒漏,造成大面积路面污染,被市城管局处罚两万元。
上月21日清晨6时50分,司机周某驾驶商砼车从东津新区运送混凝土到镶龙国际工地,由于未将车尾阀门关紧,且未采取严实密闭措施,在驶入襄城区环山路后,造成混凝土遗撒污染路面,污染面积达1200平方米。
市城管部门一方面组织环卫工人清理污染路面,一方面查找司机周某及其挂靠公司。通过监控录像及群众反映等证据链倒查,找到司机周某及其挂靠的襄阳市兴远宏达混凝土有限公司,并依法对该案立案查处。
根据《湖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七款规定:造成泄漏、遗撒及污染路面的,责令清除路面污染物,并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鉴于该案件污染面积大,影响恶劣,拟按上限对挂靠公司襄阳市兴远宏达混凝土有限公司处以两万元的罚款。
上月30日早上6点至7点间,襄阳市卧龙大道(大吕沟桥乔营段)由南至北快车道出现因“飞扬撒漏”造成的1000余平方米(长约200米,宽约5米)泥沙污染,严重污染城市环境。城管部门希望广大市民积极提供肇事车辆信息线索,对于首位提供准确线索并经城管部门核实为有效证据的,市城管部门将给予1000元奖励(举报电话3230110)。
市城管部门表示,将进一步加大查处力度,对于顶风违法违规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予以从严从重查处,决不姑息,为市民营造良好的生活和出行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