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住建部、环保部印发《全国城市生态保护与建设规划(2015-2020年)》。规划提出,全面推进城乡建筑绿色发展,建设绿色生态城区。
规划要求,强化规划控制,将绿色建筑比例、生态环保、公共交通、可再生能源利用、再生水利用等指标体系,作为约束性规划条件,实施监管。提高新建建筑节能标准,推动政府投资建筑、保障性住房及大型公共建筑率先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新建建筑全面实行供热分户计量;推进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和节能改造;实施供热管网改造;在各级机关和教科文卫系统创建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开展公共机构办公建筑节能改造,带动绿色建筑建设改造投资和相关产业发展。积极推进太阳能等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建筑规模化应用。
规划明确,到2020年,各地级及以上城市规划建设绿色生态城区1处,面积不少于1.5平方公里。到2020年,各地级及以上城市每年建设完成不少于1处绿色建筑技术集成应用样板工程、不少于1处绿色建筑改造样板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