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获悉,“十三五”时期,青海省将建立以1个大城市、4个区域性中心城市、8个左右新兴城市和80个重点城镇为主体的新型城镇化格局,预计新增城市人口90万,其中约45万农村人口将落户城市。
据悉,这种城市转变发展,将推进青海省市政公用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下一步,各地区、各部门将全面推进《青海省城镇体系规划》的实施,加快建设以西宁市为中心的东部城市群,推进区域中心城市、小城市和重点城镇建设,建立和完善“四区两带”城镇体系。把以人为本、尊重自然、传承历史、绿色低碳等理念融入规划全过程,科学制定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加强城市开发空间规划的管制。并且鼓励开展城市设计工作,有序实施城市修补和有机更新,延续历史文脉,加强对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保护。
为加强公共服务设施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将有序进行。同时,西宁市在做好海绵城市示范建设的同时,加快推进全省海绵城市建设。通过打造“窄马路、密路网”的城市道路路网体系,有效解决交通拥堵问题。大力发展公共交通,加快公共停车设施建设,提倡绿色低碳出行,逐步解决“出行难、停车难”问题。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的管理,到2020年,青海省力争要完成城市棚户区、城中村和危房改造工程。
今后,青海省推进智慧城市建设,通过整合数字化管理平台,推进城市网格化管理,引导社会力量和广大群众参与城市治理,形成多元共治、良性互动的城市治理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