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秋冬季节,南宁市依旧保持优良的空气质量。记者了解到,为应对2016年秋冬季及2017年春季重污染天气,南宁市启动了应对秋冬季重污染天气实现“PM10、PM2.5双达标”专项行动。专项行动时间从2016年11月1日至2017年4月30日。
12月23日至24日,记者分别走访了多条道路、多个混凝土搅拌站以及多个机动车尾气监测站,看到道路扬尘大大减少,同时,通过南宁市多方面对机动车尾气的治理,市区机动车尾气排放更清洁。
严格机动车尾气治理工作
——已完成全年黄标车淘汰任务的121.02%
23日,记者在南站机动车检测站看到井然有序的场景:机动车有序排队,只见工作人员将两根检测管插到汽车排气管上,随后机动车司机将车子模拟成高速运行的状态,几分钟后电脑上便显示出机动车尾气的各项检验结果。
“营运车辆每年都要进行机动车尾气检测,合格后才能进入下一步的年审。”南站机动车检测站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南宁市对机动车尾气的检测是十分严格的,目前南宁市的尾气检测站有三十余个,未来将增加。
记者了解到,机动车尾气排放是空气中污染物的来源之一,因此南宁市对机动车尾气的治理从未间断过。今年,全市黄标车淘汰任务为14800辆,截至11月30日,南宁市共淘汰黄标车17911辆,完成全年黄标车淘汰任务的121.02%,黄标车淘汰数量和淘汰任务完成率继续在自治区保持领先水平。目前,南宁市已对所有营运黄标车不予办理2017年度环保检验和道路运输证审验手续。因此,营运黄标车的车主应尽快办理车辆报废注销手续,逾期不办理的,将可能面临各项管理政策上的限制。
此外,南宁市将于明年起分三个阶段实施国家第五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对低于国五标准的车辆,公安车辆管理部门将不予办理注册登记业务。
市区扬尘大大减少
——社会各界齐心协力治理扬尘
专项行动中,治理扬尘是重要的内容之一。
治理的效果如何?连日来,记者走访了五象大道、安吉大道、银海大道等,发现道路扬尘大大减少。
“五象新区正处于大建设时期,很多工地正在施工,以前烟尘滚滚,现在很少看到扬尘了。”去年10月,江小莹在五象新区买了房,今年年底就交房,她原本担心装修受新区建设产生扬尘影响,当她来到新房发现周围环境非常干净整洁时,心里悬着的石头终于落地。
记者了解到,五象新区在治理扬尘中事无巨细,从路面的清理、绿化带的建设、泥头车上路前的清洗……这些都看得出五象新区在治理扬尘方面的态度和决心。
23日,记者来到位于经开区开源路的广西大都混凝土集团有限公司,只见不少搅拌车进进出出,但没有任何扬尘的现象。据悉,该公司在进出口处设置车辆冲洗平台,并严格车辆清洁制度,车子只有“洗澡”干净后才能上路。同时,该公司的堆场实行封闭作业,防止粉尘向外界污染。
广西大都混凝土公司的副总经理韦炳军介绍,企业作为社会的一员,有责任在生产混凝土的过程中保障粉尘等不往外泄露。去年,整个南宁市混凝土行业生产的水泥近600万吨,按照一定的比例算,产生的粉尘就有几万吨。为了解决粉尘的问题,行业采取集中生产的措施,并在生产的各个环节堵住“粉尘源”。从目前的来看,混凝土生产行业的粉尘污染已经大有改善。
针对扬尘,南宁市还有一个神器——雾炮车。据悉,雾炮车能喷出60多米高、100多米长的水雾,从而起到降尘的效果。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南宁市共有16台雾炮车,当市区PM10达到80微克/每立方米时,或出现一个空气自动站点PM10的8小时均值大于90微克/每立方米时,雾炮车就在市区进行降尘作业。
“南宁蓝”频现
——空气质量实现“一升两降”目标
据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专项行动中制定了南宁市2016年秋冬季及2017年春季PM10污染应急响应工作方案,分为蓝色、黄色、橙色、红色四个等级的预警,今年红色预警没有启动过。今后,南宁市将继续开展建筑工地、道路(消纳场)、堆场、园林绿化工程扬尘污染治理工作。
工业大气污染源管控方面,开展重点排放废气污染物工业企业排查工作,筛选出了重污染天气下分批限产、停产企业名单;加强排放废气污染物工业企业的现场监管,严格落实新环保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加大打击违法排污行为的力度,确保各企业废气稳定达标排放,鼓励在稳定达标排放的基础上进一步降低排放标准。
推进锅炉淘汰或清洁能源改造工作方面,严格执行南宁市高污染燃料禁燃禁售区通告规定,按通告规定时限对10蒸吨/小时及以下的燃用高污染燃料的锅炉(窑炉)进行拆除或清洁能源改造,同时严控新建燃用高污染燃料准入。
此外,针对南宁市秋冬季露天烧烤盛行的现象,秋冬季水稻、木薯、甘蔗等农作物收割导致秸秆焚烧时有发生,以及在市区仍存在随意焚烧垃圾的现象,南宁市将加强露天烧烤、秸秆焚烧、垃圾焚烧监管。
记者了解到,通过以上的措施,秋冬季“南宁蓝”频现。根据市环境监测站的数据,截至12月19日,南宁市环境空气质量评价为优145天,良190天,轻度污染15天。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为95.4%,可吸入颗粒物(PM10)为61微克/立方米、细颗粒物(PM2.5)为36微克/立方米,比去年同期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上升6.2个百分点,PM10、PM2.5平均浓度分别下降15.3%和12.2%,实现了“一升两降”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