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珠海市高新区主要负责同志带领相关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现场督办检查了中央环保督察组第12批交办案件涉及的珠海市嘉润混凝土有限公司。
据了解,交办案件反映珠海市嘉润混凝土有限公司环评审查未通过,且未按规定立项,申报施工许可,私建搅拌站,擅自投产运营,噪音粉尘污染严重,污水自排大海,混凝土废料废渣沿路乱倒。收到案件后,高新区对该转办件高度重视,12月11日,高新区立即组织相关部门对投诉地点进行检查,发现厂区内地面冲洗水未经沉淀处理,直接排入大海,企业未取得环评批复。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规定,执法人员现场下发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立即停止生产。12月14日上午,高新区建设局联合市环境监察分局六大队、唐家供电所、唐家供水所、高华市政公司对嘉润混凝土公司实施断水、断电措施。
目前,珠海市嘉润混凝土有限公司现场时企业已停止生产。高新区将加强对交办案件的后续督察,安排专人定期回查案件落实情况,确保企业停产停业,严防问题反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