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日,记者从合肥市城乡建委获悉,根据《2016年合肥市大气环境质量冬季应急管控方案》要求,从即日起至年底,该市将对建筑施工实行临时管控措施,污染特别严重区域所有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地全部停工,涉及重大民生的工程须经市政府批准方可施工作业。
按照方案,该市对建筑施工实施临时管控,临时管控时间从12月10日起至年底,临时管控范围包括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工地,预拌商品混凝土企业。本次临时管控措施分为一般时段管控措施和应急时段管控措施。其中,一般管控措施要求在肥各建设、监理和施工等单位进一步强化扬尘污染防治措施,推行绿色文明施工,现场必须落实施工现场围挡、设置冲洗设施、道路硬化、土方覆盖、定期洒水清扫等扬尘防治措施,严禁焚烧建筑垃圾。应急时段管控措施要求污染严重区域禁止土石方挖填和转运、爆破和建(构)筑物拆除作业、路基工程施工、路面整修施工、施工现场沥青溶化等作业,污染特别严重区域所有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地全部停工,涉及重大民生的工程须经市政府批准方可施工作业。
此外,该市混凝土搅拌站实行限产30%。市区范围内所有工地停止沥青拌和、石料石材加工作业。全市建成区范围内施工现场一律不得开展砂浆和白石灰拌和作业。施工现场内的主要道路和扬尘较多的场所,在日常保洁频次的基础上,增加洒水频次,不少于1次/4小时,气温<2℃除外,注意防冻防滑,确保路面保持湿润不起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