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处废旧砖厂,一台水泥灌装机,未取得生产许可证,十几天内生产400余吨假劣水泥。日前,根据鄂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移交线索,鄂州市公安局治安支队依法展开侦查,对涉嫌生产销售假劣产品的嫌疑男子采取强制措施,这也是鄂州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查处的首起制售假劣建材案。
今年国庆期间,鄂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根据群众举报获知,鄂州樊口某废旧砖厂内有人生产销售不合格水泥,质量技术监督局执法人员随即赶到现场。
执法队员发现,砖厂院内内堆满了微分和白水泥,而在院内最醒目的位置摆放着一台水泥灌装机机和几把铲子,旁边还堆着某品牌水泥的包装袋。而从现场情况来看,该水泥生产点无证、无照,却配有简单的加工设备。在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就地对20余吨的伪劣水泥进行了查封。
10月19日,鄂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向鄂州警方移交该起未取得生产许可证生产销售不合格水泥案件线索。
鄂州市公安局治安支队食药环大队快速启动行刑衔接运行机制,民警通过走访调查,依法传唤嫌疑人姜某。
“我是鄂州华容区人,去年在此租房,今年9月底购买品牌水泥,将品牌水泥与微粉按照一定比例,在砖厂厂内勾兑假水泥,之后卖给周边有需求的群众”到案后,姜某交代其共生产销售假冒华新水泥477吨,价值十万余元。
目前,姜某已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