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房地产行业的兴盛带动了关联行业的发展,作为建筑必需品——混凝土产业当然也成了商家看好的投资项目。由于混凝土搅拌企业良莠不齐,一段时间以来,该产业一度出现了无序发展。为此,国务院各部委曾发文禁止现场搅拌,各地政府也在贯彻执行政策引导市场,为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商业环境。但是,个别地方为了追求一时或一事的利益,发展规划不科学,造成地方市场发展混乱,致使合法企业的利益无法得到保障。
(人民网报道绿城混凝土有限公司新闻)
2014年12月26日,题为《永州市江永县首家混凝土合法生产资质企业开张》新闻在人民网发布。该报道显示:12月25日,绿城公司迎来开张,该公司宣布预生产——搅拌场开始运转。江永县绿城混凝土有限公司(下称绿城公司)是由江永县委县政府2012年引进的重点招商引资项目,是该县唯一具有企业合法生产资质的混凝土公司。从此,江永县有了合法的混凝土搅拌企业,为江永县建筑行业市场的有序健康发展树立了榜样,对打击非法混凝土搅拌业的乱象找到了依据。就在大家的赞许中,绿城公司负责人却走上了四处奔波反映诉求的道路,从而揭开了江永县混凝土行业乱象冰山一角。
(江永县政府与绿城混凝土有限公司合同)
据绿城公司负责人祝小华介绍,四年前,在江永县委县政府的力邀下,选择了来江永县进行投资。在与县政府多次洽谈后,双方签订了《江永县商品混凝土搅拌项目合同书》(下称合同)。该合同显示甲方(江永县人民政府)在江永县黄家岭乡凤田村提供面积为30亩,性质为工业建设用地的土地,作为乙方(绿城公司)企业建设用地,乙方进行投资建设。在约定的权利和义务中特别注明,甲方为防止无序竞争,推动扶持乙方企业健康发展,六年内不再审批同类企业,期限从政府出台城市禁止混凝土现场搅拌文件时间开始计算,6年后视城市混凝土用量需求,如需审批第二家同类企业,首先选择乙方,否则甲方要赔偿乙方投资损失费50万元。
(江永政发【2014】年43号通知)
合同签订后,绿城公司(乙方)投资数千万元,终于在2014年10月筹建完成并投产。同时,江永县人民政府(甲方)也印发了江永政发【2014】43号《江永县预拌商品混凝土专项规划》的通知。通知要求“按照城市总体规划和新型城镇化发展趋势,规划建设一家预拌商品混凝土搅拌站,年设计生产能力需要达到60万立方米。”通知还要求“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商品混凝土搅拌站,适度控制预拌商品混凝土搅拌站生产规模,避免盲目建设,生产过剩,形成有序发展、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现实环境与审核协调发展。”此举,为江永县预拌商品混凝土的行业健康发展提供了保障。此后,江永县人民政府也出台了文件规定,对应使用预拌混凝土而未使用的建设单位,工程监理单位不得为其签证,县住建部门不得进行分部验收,并且不给予竣工验收和竣工验收备案。看似一切都按合同履约,绿城公司也准备甩开膀子大干一场。然而,事与愿违。江永县人民政府却单方违背合同,分别在2015年和2016年违规操作审核批准了其他两家混凝土搅拌站,造成产能严重过剩,导致混凝土及建筑市场乱中加乱。并且,为了给审批创造条件灯,江永县人民政府在不到两年的时间里于2016年5月11日再次出台了江永政发【2016】11号《湖南省江永县预拌商品混凝土专项规划》的通知。该通知否定了【2014】43号《江永县预拌商品混凝土专项规划》的内容。可以让政府改变专项规划,足见这里面的道行之深,祝小华气愤的说。
(江永政发【2016】11号通知)
另外,据绿城公司负责人介绍,自2014年起,江永县出现了无资质、无审批的非法混凝土企业三家,这三家非法企业不仅不用交税,而且偷工减料现象严重,存在重大的安全隐患,严重干扰了江永县建筑市场,同时也给绿城公司带来了重大影响。为此,祝小华多次向江永县政府反映建筑行业乱象的危害性,而政府监管部门却熟视无睹。为此,绿城公司向各级领导反映公司遭遇的不公待遇,原中共中央政策研究室经济局局长李连仲接到反映情况后,曾指出:要求严格执行混凝土专项规划,如需第二家项目,应按照国家法规,启动招投标取得。被江永县建筑市场乱象撞击的满目疮痍的绿城公司,像停摆的闹钟,投入的巨资也无望收回。但是绿城公司负责人祝小华并没有灰心,他相信总有一天江永县的不正之风会被打击,违法企业终将会被取缔。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强调要改革和完善行政决策机制。重大行政事项必须依据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措施的要求和规定的权限、程序进行决策;逐级建立政府信用考评和公示机制;加大问责力度,建立终身追责制度。然而,江永县却出现五年的中长期规划朝令夕改,是否符合行政决策机制呢?谁又会为这些决策负责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