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9月23日公告,2016年9月22日,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与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中泰化学”)、新疆米东天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丙方”、“米东天山水泥”)、新疆阜康天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丁方”、“阜康天山水泥”)、新疆屯河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戊方”、“新疆屯河水泥”)签署完毕《关于新疆米东天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新疆阜康天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的框架协议书》,甲方或下属公司收购乙方持有的丙方64.56%股权、丁方100%股权,由甲方或下属公司收购戊方持有的丙方19.37%股权,收购完成后甲方或下属企业持有丙方、丁方100%股权,以保障米东天山水泥、阜康天山水泥生产稳定进行。
此次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书,是为了响应国家去产能,提质增效的政策,实现公司资产的保值和增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