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和总局关于化解钢铁、水泥行业过剩产能推动转型升级脱困的有关部署要求,充分发挥生产许可证落实国家产业政策中的政策约束作用,根据《国务院关于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国发〔2016〕6号)、《质检总局关于化解钢铁行业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国质检监〔2016〕193号)等要求,宿州市质监局对三县一区水泥获证企业认真开展监督检查。
本次重点检查获证企业的生产状态、是否持续保持获证时的生产条件、是否存在违规产能,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真实掌握产品质量状况。同时,对不能持续保持生产许可获证条件、环保不达标、且今年底前不能恢复生产的2家企业,建议省局对其生产许可证依法办理注销手续,推动一批产能退出;对通过技术改造、兼并重组等方式脱困的1家企业,积极帮扶,在生产许可延续办理、执法检查方面给予支持,帮助企业健康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