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的生存和发展离不开土地与环境更离不开水源。土地资源是我国最为宝贵的自然资源。在人口益多、土地益少的今天,土地资源保护已经受到世界各国的重视。国家的土地是农民生存的根本,耕地又是为人民提供了口粮,这也是最基本生存保障,虽然国家三令五申不准占耕地,而在利益的驱动下依然有非法者侵占耕地,搞变相开发或建非法企业。如果国家水资源被污染,大气被污染可想国家不久的将来趋势是什么样子的。
路口乡搅拌站图
近日,不断接到河南息县路口乡南王庄村民投诉。息县路口乡南王庄搅拌站无土地手续、无企业资质、无环评手续,而且建设在百姓生活区不到30米处,村民敢怒不敢言。有人向息县土地局、环保局多次投诉至今无果,此企业该生产还是生产,并且是轰轰烈烈生产,而且近日又在改建和扩建。媒体多次曝光网上的帖子随处可见,同样无用。息县土地局、环保局、政府部门走形式主义,表面处罚、实不执行、行官僚主义。
护盖的是环保局谷局长提供的
9月1日,记者驱车再次来到息县路口乡南王庄搅拌站,一位青年妇女用手指着该企业说:“看之前他们搅拌站中间有两个罐,现在改到一块了。一个非法企业媒体多次曝光不但不拆除反而变的更大了,的确,我们也想不通。再看看离我们房屋有多远,污染的水源是不是让我们吃到肚子里了,百姓的生死谁来管,粉尘满天飞我们在此地都没法住了。”记者在此地看到,确确实实此搅拌站离百姓的生活区挺近。既然是非法企业媒体又多次曝光当地政府看不到吗?县政府有关部门又是如何来查处的呢?
带着种种疑问记者又一次电话联系上土地局、环保局、质监站。土地局贾主任说:“我们土地局该出的手续全部出完,已移交到法院,法院什么时候强制执行我们并不知道。”环保局谷局长说:“此企业已通知路口乡政府把门锁上,电业所早已把该企业的电停过了,现在为何在生产我也不知道。”记者随后联系质监站问,没有任何手续的企业是否可以在国家质检工地使用,一位不敢告诉自己身份工作人员说:“没有任何手续的企业是不能在国家质检工地使用的。”当记者问:“路口乡南王庄搅拌站没有任何手续在我们息县龙胜地锦和中渡店美丽乡村工地使用时。”工作人员说:“我们并不知道。如果你想投诉,要形成书面文字,签上名字填上电话号码送过来。”难道电话投诉就不叫投诉吗?
一个无任何手续的企业,在息县生存那么久,而且给国家质检的工地供料,如果出现质量问题谁来承担呢!让记者匪夷所思,三个部门统称不知道,土地局口口声声说把东西移交到法院,难道土地局就没责任了吗?环保局为何记者每次去都能看得见在生产,为何谷局长派人去查看偏偏没有生产呢?质检站龙胜地锦和中渡店美丽乡村工地一座座大楼拔地而起,难道就不质检,质检又是怎么过关的?息县执法部门就是这样执法的。还是该企业真的给各部门领导送过红包呢!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混凝土作为污染行业,必须建在远离居民安全保护范围外,混凝土对地下水水质会产生严重的污染,喝了受污染的水之后,极易产生各种疾病,对人体的健康会产生严重危害,后果不堪设想。国家《给排水手册》第五册中明确规定:“污水处理厂的选址应距离居民300米以外”。同时应避开生态敏感区,饮用水源保护区和居民生活区。”这些规定都很具体。现在他们把混凝土搅拌站建在村民的饮水区、生活区的不到30米范围内,与国家要求的300米距离相差10倍之多。试想,村民将如何生存?如果将这样一个搅拌站建在县行政中心食堂的30米范围内,县政府会如何处理?当地村民祖祖辈辈都住在这里生存,这家污染企业就像一颗定时炸弹,随时都会危及村民的生命安全,如果这家污染企业不拆除,无疑给我们村民强加了一种慢性癌症,在不制止当地村民只有提前结束生命吧!希望有关部门能管管这种不顾老百姓生死的非法行为,以维护我们老百姓的生命安全和社会安定为目的。
直至今日,该站在没有土地手续,在严重非法用地的状况下依然正常投产运营。究竟是土地管理部门严重失职,还是环保局的失职。为何无部门强制管制呢?此企业非法占地20余亩。《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3条规定,属非法占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76条的规定,应当责令退还非法占地,限期拆除违法建筑物已涉嫌触犯刑法!难道这种违法犯罪行为,在息县就真的无人监管,无法无天了!如果不是为何无部门来管呢!中国的法律就这样在息县各部门成为白纸一张吗?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求我们党和政府关注民生,为人民群众谋利益;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依法治国、重在落实”“要将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评价干部的考核标准”。我们老百姓手中无权,只期待公平正义;如果此企业没有人管,逼着我们老百姓“信访不信法”,那么,我们村民只好一级一级向上级反映,用法律维护我们的生存权利!我们期待政策落地!
记者将继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