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维护散装水泥市场经营秩序,规范县域内预拌混凝土生产经营,仙居县人民政府于18日出台政府《通告》,开展打击非法预拌混凝土搅拌站生产经营行为。
该《通告》所指非法预拌混凝土搅拌站生产经营行为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未按照城乡规划以及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发展规划设置,自行建立搅拌站的;(二)未批先用、少批多占等用地行为;(三)未经批准进行临时建设的;未按批准内容进行临时建设或临时建筑物、构筑物超过批准期限不拆除的;(四)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的;(五)无证无照经营或超范围经营的;(六)未按照国家规定取得相应生产经营资质而进行生产的。
《通告》要求全县范围内的生产经营者做到:违法违规运营的搅拌站应立即停止生产,一个月内自行拆除违章建筑及相关设备,并按照国家要求腾退土地,恢复土地使用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