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去年底中央作出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决策以来,各地区各部门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改革成效逐步显现。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目的是改善供给结构、提高供给质量,使供给能力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主攻方向是减少无效和低端供给、扩大有效和中高端供给,增强供给结构对需求变化的适应性和灵活性,提高全要素生产率;当前重点是推进“三去一降一补”五大任务。从各地的实践看,凡是工作抓得比较精准的,改革效果就好;凡是工作做得比较粗的,改革效果就差。因而,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需要高度重视精准问题。
以去产能为例。去产能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它针对的是钢铁、煤炭等行业产能严重过剩问题。在去产能过程中,一定要注重定位精准、目标精准、措施精准,避免盲目去产能导致该去的产能没去、不该去的产能去了的情况,避免出现僵尸企业没有死、而一些较为健康的企业被关掉的情况。因此,问题的关键是准确定位僵尸企业,采取有效措施清理僵尸企业。当前,清理僵尸企业,使宝贵的经济资源转移到更有效的经济组织中去,是各方面已经取得的共识。但是,什么样的企业是需要被清理的僵尸企业呢?应当认识到,并非产能过剩领域的企业都是僵尸企业。产能过剩是全行业的问题,即便是夕阳行业,也有优秀企业,不能因为一个行业产能过剩,就认为这个行业的所有企业都是僵尸企业,随便以行政手段清理企业和产能,而应有所甄别。对于产品质量高、经济效益好的企业,不应干扰其正常经营。对于技术落后、污染环境、资不抵债、基本依靠银行贷款维持的僵尸企业,该“断奶”的就要“断奶”,银行不应为了减少坏账指标而借新还旧,地方政府也应避免过多干预金融机构业务,要下决心使这样的僵尸企业退出市场,释放信贷、土地等市场资源,并妥善做好职工安置培训工作,帮助他们分流就业。需要强调是,支持化解过剩产能的财政专项奖补资金应重点用于职工分流安置,而不能用于支持僵尸企业;既应做好国有企业职工的分流安置,也应做好产能过剩行业中民营企业职工的分流安置;既帮助他们解决生活困难,又帮助他们提高再就业能力。
从广义上看,扩大有效需求也是化解过剩产能的一个重要渠道。在这方面,我们还有很大潜力。比如,可以通过大规模农田水利建设,扩大对水泥、钢铁的有效需求。又如,可以在推进“一带一路”建设中,开展国际产能合作。
还应看到,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一个重要目标是为经济转型升级和长期持续健康发展打下良好基础。而要打好这个基础,就必须关注这一改革蕴含的制度供给的重要内容。当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所要解决的问题,主要是供给与需求不匹配、资源要素配置扭曲、经济转型升级长期不到位等,这就要找到造成这些问题的深层次制度原因,也就是改革要啃的硬骨头。唯有增加制度供给,推进价格、监管、司法、财税、金融、社保等领域的基础性改革,加大环保、能耗、质量、标准、安全等方面的制度建设和执法力度,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才能最终取得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