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前期混凝土行业集中整治摸底排查的基础上,浙江海盐县环境监察大队于城中队执法人员对辖区内4家混凝土生产加工企业进行了专项执法检查,此次专项行动主要围绕建设项目环保审批、各项环保污染物防治措施及环保应急设施等方面开展检查。
执法人员先后检查了嘉兴市捷诚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海盐县元顺建材经营部、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中天路桥有限公司临杭一标梁板预制场等4家混凝土生产加工企业。经检查发现,这四家混凝土生产加工企业原材料都处于露天堆放状态,部分作业区为敞开模式,受天气影响较大,存在一定的环境隐患。生产过程中有少量的废水产生并呈碱性,废水主要是混凝土运输车冲洗水、搅拌回用水等,个别企业冲洗水收集设施简易,废水应急池容量偏小或根本没有,存在较大的环境安全隐患。执法人员要求企业将废水回用池做硬化处理,确保回用水、冲洗水等不影响外环境,增加应急设施(应急池)等,落实好相关应急措施。另外,这四家企业均涉嫌建设项目未经环保审批擅自建设并投入生产,已被立案查处。
下一步,于城中队将加大对上述企业的日常巡查监管力度,督促企业落实好相关问题的整改措施,特别要加强冲洗水、回用水、应急措施等落实,确保周边生态环境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