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围挡上方要安装喷淋设施,工地车辆要“净身出户”,待建工地超过3个月不能开工的必须采取绿化措施。5日上午河南省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发布会,介绍《城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及道路扬尘污染防治标准(试行)》(以下简称《标准》)相关情况。
城市建成区禁止混凝土搅拌
按照《标准》,施工现场必须做到周边全部围挡、土方和散碎物料全部覆盖、出场车辆全部冲洗干净、主要场区及道路全部硬化、渣土等车辆全部密闭运输、拆除工程和土方工程全部湿法作业。省住建厅负责人刘福明说,按照标准要求,城市建成区施工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和配制砂浆,预拌混凝土、砂浆搅拌站不予供应的特种或少量混凝土、砂浆除外。
扬尘防治单位应编制扬尘预警响应预案,按照大气重污染蓝色、黄色、橙色、红色四个预警响应级别。针对扬尘防治特点,采取洒水降尘、局部停工、全面停工等预警响应措施。
工地车辆需“净身出户”
在施工场区内,主要道路必须进行硬化处理。硬化过的道路,承载力要满足车辆行驶和抗压的要求。工地车辆出入口,也应设置车辆自动冲洗装置。特殊情况下,可采用移动式冲洗设备。
车辆冲洗应专人负责,确保车辆外部、底盘、轮胎处不得有污物和泥土。施工场所车辆出口30米内路面上不应有明显的泥印,以及砂石、灰土等易扬尘材料,严禁车辆带泥上路。
建设工程、工地不能“裸奔”
房屋建筑工程:配备洒水车、雾炮车等设备;市政设施工程:管线敷设完成后,一周内恢复路面;拆除工程:先喷淋后拆除,全程湿法作业;待建工地:超过3个月不能开工要绿化防尘。
主干道积尘“以克论净”
城区道路的人工保洁和机械作业,都有了严格规范。人工作业需要按照“先人行道、再慢车道、后快车道”的程序开展清扫,并严格执行每天“两清扫、随时收集、全天保洁”的工作制度。
环卫作业后,路面要不留浮土,基本见出本色。城区道路扬尘评价,将实施“以克论净”,机械作业后主干道路面积尘不得超过10克/平方米。
对施工全过程进行监管
施工现场、垃圾消纳场和填埋场应安装视频监控系统。视频监控设备宜安装在工地主出入口和扬尘重点监控区域,远程监控设备应能覆盖项目90%以上区域。同时,施工现场还需安装扬尘监测与超标报警系统,系统应包含建筑环境监测、气象环境信息采集等。省住建厅支持各市、县建立工程施工扬尘监管平台和建筑垃圾运输处置监管平台,尽快实现全省联网监控,实现施工全过程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