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7日,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听取了上半年钢铁、煤炭领域去产能情况汇报,认为,化解过剩产能是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一项重点任务。要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和政府工作报告要求,坚持地方主责、企业主体,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更有效推动去产能。
一要继续以钢铁、煤炭行业为重点,对环保、能耗、安全等不达标,生产不合格或淘汰类产品的企业和产能,坚决依法依规处置或关停。落实差别化水、电价格和严控新增授信等措施,推动企业淘汰落后产能。注重运用法治化、市场化手段,支持企业加快兼并重组,提高产业集中度,并妥善做好职工转岗等工作。多措并举,确保完成今年化解过剩粗钢产能4500万吨左右、煤炭产能2.5亿吨以上的硬目标。
二要改造和提升传统产能,提高环保、质量、安全等标准和工艺水平,对仍在使用落后设备和工艺的企业不批新增用地,不办理生产、排污等许可。
三要抓典型严问责。对违反国务院及有关部门明令,在产能过剩领域新上项目、新增产能或淘汰产能死灰复燃的,国务院有关部门要派出调查组深入了解、严肃追责。对企业偷排偷放、超标排放,要依法按日计罚、限产停产、查封扣押。对不达标和淘汰落后产能不力的企业要向社会公开,实施信用约束和惩戒。